黑龙江大庆全市实施7天临时性管控措施

日期:08-28
大庆市黑龙江省疫情新冠肺炎大庆黑龙江

8月28日,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公告〔2022年第15号〕。

当前,大庆市疫情处置正处于关键时期,陆续发生社会面散发病例,为尽快阻断疫情传播,尽早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经专家组分析研判,自2022年8月28日21时起,全市实施7天临时性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城区(高新区、萨尔图区、龙凤区、让胡路区)全域为临时管控区,进一步强化有关防疫措施(与市指挥部2022年第9号公告不一致的,一律按本公告执行)。全市中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外其他区域管控措施不变。

二、临时管控区内,人员居家非必要不外出、不离庆。确需离庆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通行。对因违反管理规定私自外出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个人责任。

三、临时管控区外返回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并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通行,“点对点”返回,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疫措施。

四、临时管控区内保供超市、药店和医疗机构全部开放,稳定保障居民生活物资供应。居民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每户居民原则上每2天可由1名家庭成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两点一线”购买生活物资,其间不得聚集或逗留。请市民理性购物,避免囤积浪费。

五、临时管控区内交通限流,客运车辆、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暂停营运;除应急、防疫、保供、治安、重要公务车辆外其他车辆限制出行。管控区周边实行交通管制,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不得进入。

六、市指挥部指定的油田企业、水电气讯等涉及群众生活、城市运转、产业链供应、防疫物资保障等重要企业,严格封闭运行、闭环管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除防疫关键岗位人员外,一律居家线上办公。

七、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暂停营业,早市夜市暂停开放。各类保供营业主体要主动查验进入人员(含员工)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严格落实“扫码验码、测温、戴口罩”、消毒、通风和人员限流等防疫措施,并确保监控等设施正常运行。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发“疫情财”行为;未经准许私自营业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要强化院感防控,从严落实预检分诊、入院核酸检测和异常人员报告等防疫制度;个体诊所暂停营业。药店要持续强化“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制,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人员第一时间报告。

九、养老院、精神病院、监所等重点机构继续封闭运行,宗教场所暂停开放。暂不举办线下会议、培训以及考试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各类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教学活动。

十、全体市民要严格遵守临时性管控措施,主动参加后续区域核酸筛查,对无故拒不配合或逃避防疫管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个人责任。倡导健康生活、理性发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总台记者郭晓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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