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巡察机构与组织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和有效衔接,促进巡察监督与组织监督贯通协同、互补互促,构建整体联动的监督格局,推动全市巡察工作质效提升。
拟定巡察年度计划和每轮巡察工作方案时,巡察机构向组织部门书面征询被巡察单位有关领导班子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人才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问题。组织部门还提供本轮巡察对象领导班子成员干部任免审批表、信访反映等方面情况,为巡察组精准研判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提供参考。同时,组织部门将巡察发现问题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分析研判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和领导班子建设状况的重要依据。
巡察机构和组织部门共同组建组长库、人才库,将新任“一把手”、拟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全部纳入巡察干部库并集中培训,夯实巡察工作组织基础。巡察前,组织部门选调优秀年轻干部、新提拔市管干部到巡察岗位历练。巡察结束后,巡察机构对巡察组人员工作表现作出鉴定,反馈选派单位并抄送组织部门,选派单位和组织部门将其作为考核评价、奖励惩戒、职务调整的重要参考。
巡察期间,巡察机构对涉及领导班子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政策界限、问题定性等疑难问题,及时咨询组织部门。巡察后,巡察机构会同组织部门审核整改方案,对内容有缺项、措施不到位的提出具体工作建议。
“我们和组织部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充分运用整改成果,健全成果运用机制,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市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对巡察反馈的选人用人、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端正学风改进文风等问题,专门制定方案,明确监督重点,集中进行整治,以巡促改推动顽瘴痼疾逐步解决,达到巡察一个单位、解决一类共性问题的综合监督效果。(供稿安思雨编辑毛玉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