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处理建议不全面,未对其他涉案人员提出处理意见……”近期,张掖市纪委监委集中开展案件质量交叉评查,对案件的程序手续、证人证言、书证材料、被调查人谈话笔录等进行全面审核。
市纪委监委在督促县区纪委监委、各承办部门对自办案件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抽调业务骨干6人,集中对市本级和各县区纪委监委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办结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害群众利益、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及责任追究类等重点案件,交叉评查,统一定性量纪尺度,纠偏查漏、互学互鉴,为案件装上质量“保险”。至目前,共抽查评查案件64件,阅卷380余册。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案件质量提升,针对案件办理规范化、精细化程度不高的问题,集中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以查促改,案件质效得到有效提升。
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近3年案件质量评查频发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整理出5大类61小类问题,形成案件质量评查常见问题清单,以工作提示方式反馈承办部门整改。
针对乡镇纪委新进人员多、业务不熟练、文书制作不规范等情况,市纪委监委制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工作规程(试行)》《乡镇纪委查办案件交叉审理工作规程(试行)》《支部大会讨论党员纪律处分工作规程(试行)》《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参考模板》等制度文书,进一步规范了相关案件审理工作的方法步骤、基本程序和文书式样,使基层案件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供稿郝志国胡勇编辑毛玉煜张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