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过程中,针对监督对象或监察对象廉政建设、管理监督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应当依规依纪依法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督促指导和推动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江苏省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把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方式,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持续深化以案促改,推动完善制度、深化标本兼治。
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在实践中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审视谋划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将其作为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的有力抓手,增强主动意识,做到应发尽发。根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筛选工程建设、司法、国企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件,深入了解案发单位行业系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理顺权力运行脉络,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如,在查办海州区人民法院多名法官违纪违法案件中,围绕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利用执行权徇私枉法、违规干预插手案件等问题,连云港市监委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发监察建议,提出加强对基层法院廉政监督和业务管理,健全审判、执行等重点环节体制机制等建议,推动将整改落实融入日常工作并长期坚持,切实提高了以案促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是解决问题的前提。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调研,在发现问题上“求准”,分析问题上“求深”,从违纪违法人员职务、身份角度分析个性问题,找准思想根源和心理动机;从体制机制角度剖析案发原因,查找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做到案件情况搞清、问题根源找准,为对症下药、靶向施治提供依据。如,在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中,结合灌云县纪委监委查处的连续三任县殡仪馆馆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坚持以点带面、以小见大,从个性到共性、从现象到本质进行剖析,向市民政部门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在全市深入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推动完善16项制度规定,有效解决了高价墓地、高价鲜花等突出问题。
为避免提出的对策建议泛泛而谈、内容空洞,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建立多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在纪检监察建议制发前组织进行讨论,提高纪检监察建议的精准度,确保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可行性、易操作性。同时,督促案发单位厘清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思路、制定整改清单,推动立行立改或按时序进度整改落实。如,围绕土地出让领域有关案件和问题,向相关责任单位分别下发纪检监察建议,要求市开发区党工委扛起主体责任,全面开展闲置土地清理、涉地税费清缴工作;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从土地市场信息公开、重点岗位轮岗、行政执法等方面加强管理。收到纪检监察建议后,市开发区完善25项工程流程、制定38项风险防控措施,有效破解了企业用地瓶颈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4批次专项清理活动,建立完善33项制度,有力推动纪检监察建议落地见效。
推动整改,需要坚持跟踪问效。连云港市纪委监委依靠“室组”联动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坚持督办和协办相结合,督促有关党组织或单位制定方案、落实整改,督促建立预警防范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组建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评估工作小组,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访谈测评等方式进行分析研判,对纪检监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评估验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是否转为常态监督。如,市港口控股集团党委因企业投资规划、大额资金运作等关键环节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评估验收未通过,暂缓转为常态监督,继续进行重点监督。(本报通讯员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