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大家对我的人性化关怀,也感谢组织还没有放弃我,我一定要用实际行动改过自新,诚恳接受处理,重新成为一个对社会、对家庭有用的人。”2021年7月,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临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石某婷在被移送司法机关时,对我们专案组人员深深鞠躬。
回忆起办理石某婷案件过程,我心中感慨良多。石某婷从刚到案时的拒不开口、使案件调查一度陷入僵局,到后来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她的这种转变,还得从一个有“温度”的生日说起。
2021年3月,石某婷因涉嫌受贿被采取留置措施。当我们第一次找石某婷谈话时,她面无表情地回答:“我什么都不知道。”
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讯问中,石某婷要么就是这句话,要么沉默不语。
面对石某婷不愿意配合调查的情况,我们每天结束讯问后,都会继续讨论如何突破案情。
在一次讨论时,我突然想起石某婷笔记本上有一段描述她与家人一起过生日的温馨画面。查看资料后得知,再过几天就是她的生日,我便提议,从人文关怀入手,在留置点为她过一个“特殊”的生日。
经请示市监察委员会和留置场所领导同意后,我们一起凑钱为石某婷订了一个生日蛋糕。同时,让负责外调的同志到石某婷家拍摄家人关心她的视频。
“婷婷,生日快乐,今年妈妈不能陪你过生日了,你在里面不要有顾虑,好好配合调查,我们等着你回家!”看着视频里面的妈妈,石某婷显得有些手足无措,眼眶噙满了泪水,大口大口吃着蛋糕,不断重复着“谢谢!谢谢……”
一个有真情的生日,让石某婷逐渐放下了心理防线,开始积极配合我们的调查,慢慢交代自己的问题,案情有了新进展。
据石某婷交代,她在任职期间,甘于被不法商人围猎,利用职权在工程项目承揽、安委会调查组出具调查结论、人防项目报审、报建、验收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收受20多个行贿人财物近250万元。
在案件办理后期,石某婷不仅积极认罪悔罪,还主动交代自己存放的现金、珠宝首饰及贵重白酒,积极配合监察机关退缴其违法所得。
2021年11月,石某婷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至此,石某婷受贿案总算画上了句号。
关爱有温度,问责有力度。通过查办石某婷案,我深深地感到审查调查工作既要依规依纪依法、有刚性硬度,也要讲究政策策略、有人文温度,要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用有“温度”的执纪,让被留置对象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与温暖。(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