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拟加强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 严重失信用户应列入黑名单

日期:06-18
失信互联网

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记者昨天(6月17日)从国家网信办获悉,为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国家网信办印发《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同时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指出,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以及其他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站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国家网信办拟加强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 严重失信用户应列入黑名单

《征求意见稿》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建立健全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处理用户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告知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保存期限等事项,并依法取得个人的同意,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弹幕”方式跟帖评论服务的,应当在同一平台和页面同时提供与之对应的静态版信息内容;建立健全跟帖评论审核管理、实时巡查、应急处置、举报受理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跟帖评论信息内容实行先审后发,及时发现处置违法和不良信息,并向网信部门报告;创新跟帖评论管理方式,研发使用跟帖评论信息安全管理技术,提升违法和不良信息处置能力;及时发现跟帖评论服务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风险,采取补救措施,并向网信部门报告;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审核编辑队伍,提高审核编辑人员专业素养;配合网信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支持和协助。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稿》不仅对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还明确了跟帖评论的服务与管理细则,以及双方跟帖评论发布权限、管理责任等权利义务。

《征求意见稿》提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对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进行规范管理。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对发布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信息内容的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拒绝发布、删除信息、限制功能、暂停账号更新、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对未尽到自主管理义务导致跟评环节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的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根据具体情形,依法依约及时采取警示、删除信息、阶段性限制跟帖评论功能直至永久关闭跟帖评论功能、暂停账号更新、关闭账号、禁止重新注册等处置措施,并保存相关记录,及时向网信部门报告。

《征求意见稿》提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同时还要求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履行跟帖评论信息内容自主管理责任。

《征求意见稿》提出,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对用户的跟帖评论行为开展信用评估,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服务范围及功能,对严重失信的用户应列入黑名单,停止对列入黑名单的用户提供服务,并禁止其通过重新注册等方式开设账号使用跟帖评论服务。

《征求意见稿》要求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不得通过发布、删除、推荐跟帖评论信息以及其他干预跟帖评论信息呈现的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谋取非法利益;不得利用软件、雇佣商业机构及人员等方式散布信息,恶意干扰跟帖评论正常秩序,误导公众舆论。

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跟帖评论违法和不良信息公众投诉举报和申诉制度,设置便捷投诉举报和申诉入口,及时受理和处置跟帖评论相关投诉举报和申诉。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对被处置的跟帖评论信息存在异议的,有权向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提出申诉,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进行核查处理。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mrc01@cac.gov.cn),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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