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观察 教辅出现严重问题 岂能"自罚一杯"悄悄了事

日期:06-02
雷锋

针对教辅图书出现疑似“日军背老太太”图片的严重错误,5月31日晚,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说明称,此问题早已被发现并处理过了:该教辅图书2017年1月下旬上市,2017年2月中旬,出版社在自查审读中已发现问题,当即停止发行销售,收回已销售的绝大部分图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从“正在查找原因”到“正在积极处理”,再到夜间发出“早已处理”的说明,几天来,陕西人教社这一连串表达让人“一脸懵”。单就这份“夜间说明”来看,5年前的错误,直到今天网友曝光后才公之于众,且对“严肃处理”的具体内容语焉不详。此种情形不禁让人担忧:在“自罚一杯”悄悄了事的操作背后,还有多少问题可能被“雪藏”了?

最让人担忧的,是“漏网”图书对青少年的毒害。出版社称已“采取多种方式收回已销售的绝大部分图书”,但具体回收了多少又遗漏了多少,并没给出确切数字。从声明内容来看,“多种方式”显然不包括将错情公之于众。如此看来,难免还有部分问题图书“漏网”乃至落入学生手中。出版社如此处理或有“苦衷”,但为隐自身之过而导致不能根除问题教材之毒,实在有负一家教育出版机构应尽的社会担当!

对“严肃处理”的具体内容,出版社也没说详细,那么,处理中有没有更严重的问题被遗漏?一个细节值得注意:教辅书上市不到一个月就被发现存在问题,可见问题的低级和明显。如此低级的错误是怎样通过“三审三校”的?这背后有没有书号买卖之类的严重违规操作,以至于“三审三校”制度被虚置?早在2011年,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就已明确:对不符合质量规定和标准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单位给予警告处理,对问题严重的,给予限期停业整顿处理或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很显然,出版社自罚了事,保住了单位的“安全”和“面子”,却架空了《通知》的明确规定,同时更可能放任某些存在严重问题的人员继续在圈内“作业”。这些隐患,更让人细思极恐!

被“自罚了事”所掩盖的,或许还有侮辱英烈的法律责任。将疑似“日军背老太太”图片与“雷锋做好事时付出的艰辛”的主题相配,对雷锋的形象、名誉构成严重伤害。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26条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根据情节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治安处罚乃至刑事责任。虽然这部法律2018年才实施,可少部分问题图书一直流传于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处于持续之中。在国人心目中,雷锋的形象何其崇高,如此伤害民族感情的搭配,究竟是出于恶意还是疏忽?是否构成违法乃至涉嫌犯罪?当然,这些都需要严格的法律程序来认定,但作为文化单位,出版社对这样的严重问题无论如何也不该轻易略过啊!

教育乃国之大事,教材教辅乃天下公器,发现问题悄悄自罚、草草了事,看似“人畜无害”,被忽略的却是一家文化单位本应承担的行业责任、社会责任乃至法律责任。在教育部严查教材教辅相关问题的背景下,这份“情况说明”也算一份很好的提示:根治教材教辅严重错误问题,单靠有关出版机构“自罚一杯”远远不够,特别是对涉嫌严重违规乃至违法犯罪的问题,行业主管部门乃至司法机关发现后及时介入调查和处理,或许才是治本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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