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履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受伤花蕾"重返校园

日期:06-02
丁彦雨航抚养费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官

孩子一年年长大,以前约定的抚养费能增加吗

鹤壁淇滨:支持起诉帮助未成年人追加抚养费

正义网讯(记者刘立新通讯员王天润何芳莉)近日,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支持起诉涉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案件。

小宇(化名)今年17岁,在父母离婚后一直由母亲邵某抚养。2018年,经法院调解,小宇的父母签订抚养协议,约定小宇的父亲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700元。2020年,小宇成为一名高中生,生活、教育等各方面的支出都明显增加,每个月700元的抚养费已经无法满足其成长需求。邵某是一名企业退休工人,工资较低,母子两人生活困难。今年5月,小宇要求晋某增加抚养费,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邵某作为小宇的代理人向淇滨区检察院递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

淇滨区检察院受理申请后,及时启动了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办案检察官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晋某曾以小宇不是他的孩子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邵某为此专门带小宇做了亲子鉴定。虽然误会被澄清,但小宇与父亲之间的关系降至冰点。

5月19日,淇滨区检察院向该区法院递交支持起诉书,指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改变,虽然邵某、晋某曾就抚养费达成协议,但并不妨碍小宇在生活困难时向父亲提出增加抚养费的合理要求。

庭审中,检察官与法官向晋某、邵某详细解读了监护人的职责与义务,积极引导晋某多给孩子亲情与陪伴,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最终,该案以调解成功结案,双方约定晋某每月支付的抚养费由原来的700元增加至1200元。

“受伤花蕾”重返校园

山东曹县:启动联合帮扶机制为未成年被害人重燃希望

正义网讯(记者郭树合通讯员汪琦)“回到学校把落下的课程补回来,有什么困难一定要和叔叔阿姨说,一定要好好学习!”日前,山东省曹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一起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小丁(化名)家中回访。

案发前,虽然家庭贫困,但小丁一直努力学习。可是,一次意外改变了这一切。2021年6月,邻居武某来到小丁家中。得知小丁父亲不在家后,武某对小丁实施了猥亵。虽然武某已经获刑,但是受到伤害的小丁从此萎靡不振,辍学在家。

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将关于小丁的司法救助线索移送至该院第六检察部。今年3月,该院通过召开跨部门检察官联席会议,决定启动联合帮扶救助机制。“我想参加中考,我还想上大学……”经过多次上门心理疏导,一直沉默寡言的小丁说出了这句话。但是,小丁的父亲拒绝让她重返校园。

经过多方反复教育劝导,小丁的父亲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立即送孩子去上学。同时,该县妇联、小丁所在学校、村委会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制定详细措施,对小丁的生活、学习情况持续关注,形成多元帮扶合力。此外,由于小丁的母亲患有精神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小丁的父亲没有稳定工作,一家三口生活艰难,在检察官的协助下,小丁申请到了3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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