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骑车还袭警数罪并罚后悔迟
吃晚饭时饮用大量白酒,后去KTV唱歌时又和朋友一起喝了一些酒,独自骑车回家途中不慎摔倒。在医院救治过程中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他不听劝阻,将一名民警打成轻微伤。4月11日,湖南省醴陵市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袭警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公诉。
2021年12月28日17时许,王某在醴陵市某宾馆和朋友一起吃饭,喝了不少白酒,当晚20时许接到朋友邀请唱歌的电话后,便骑着摩托车赶到KTV唱歌,其间他又喝了一些酒。当晚22时许,王某骑摩托车准备返回所住宾馆,结果在路上摔倒。热心市民发现后报警并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报警后,民警陈某带着实习民警郭某、辅警童某赶到医院急诊室对王某进行调查,发现其有饮酒行为,因王某拒不配合酒精检测,童某便电话联系其家属到场帮助配合调查,但王某仍不配合并推搡、辱骂办案民警陈某。后王某不顾母亲、儿子的阻拦,继续辱骂陈某并挣脱控制冲到陈某面前,将陈某右眼眶周围皮肤抓伤。后王某被在场的郭某、童某等人控制住。
经鉴定,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9.35mg/100ml,为醉酒驾驶机动车;陈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王某饮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血液中检出酒精含量已超过醉酒驾驶规定的立案标准,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后又暴力袭击正在执行任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涉嫌袭警罪,应以危险驾驶罪、袭警罪依法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