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狂飙”拖行辅警百余米,“醉”上加罪!

日期:05-15
辅警酒后恩施市

正义网恩施5月15日电(通讯员肖君佳于诗祺)饮酒后不仅开车,被查后还想逃跑,将执行检查的辅警拖行百米。近日,经湖北省恩施市检察院起诉,陶某因酒后袭警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1月10日当天,陶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回家,途中看见交警正在前方查验酒驾,便立即掉头企图逃避检查。辅警刘某上前要求司机陶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车窗降下后,酒气扑面而来,刘某立即询问司机陶某是否喝了酒,并要求进行酒精检测。未曾想陶某不仅拒绝检测,还挂挡起步,脚踩油门准备加速逃离现场,刘某见此便下意识伸手抓住陶某衣服,试图阻止其逃跑。

陶某非但没有停车,还加速向前,刘某被挂在驾驶位车门外拖行百余米后,陶某猛地将刘某推开,刘某重重摔倒在地,陶某趁机逃离现场。后经鉴定,刘某右侧肱骨大结节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3月20日,恩施市公安局以陶某涉嫌妨害公务罪移送恩施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中刘某虽是辅警,但其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与人民警察一样面临相同的职业风险和人身风险。辅警与警察一同执法时,是警察执法行为的依附,应以“执法共同体”的概念实质性判断为“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

检察官对陶某进行讯问时,陶某表示对伤情鉴定无异议,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坦言自己当时是被酒精冲昏了头脑,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4月17日,恩施市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陶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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