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挑变道车辆“碰瓷”、台风天将车开至低洼处淹水 人为制造事故诈骗终获刑

日期:05-10
台风碰瓷获刑检察院

这些事故,始于人为终于诈骗

专挑变道车辆“碰瓷”

正义网讯(通讯员谢宗晟)驾驶豪车刻意制造交通事故假象“碰瓷”,再通过假意协商骗取司机“赔偿”。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苏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21年9月,韦先生驾车行驶至青秀区北凤立交附近路段,想要变道进入辅路时,一台车追上来示意他靠边停车,并指责韦先生变道时撞了他们的车。

“我很疑惑,变道的时候我看了后视镜,这台车距离我有70米左右,这个距离变道很安全,按理说是不会撞到它的,但是我变道结束的时候确实听到响了一声,所以我不确定有没有撞到。”韦先生说。韦先生看到该车右后视镜外边角落的位置上有裂痕,自己的车后门把手也有刮痕,就准备打电话报警、报保险。对方见状就说他们赶时间,提议私了。见韦先生还是坚持报警出保险,对方就抢过韦先生的手机扔到一旁,殴打韦先生后驾车离开。后经检查,韦先生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经查,“碰瓷”的人是苏某、李某。苏某2018年就因制造交通事故的假象“碰瓷”被法院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纠集李某等人重操旧业。2021年4月以来,二人经常聚在一起筹划,苏某事先将豪车的后视镜敲坏,套上假车牌后上路,专门挑选变道车辆作为目标。苏某驾车加速贴近变道车辆,李某则将胶布包裹的小石子砸向变道车辆,制造碰撞声响,然后趁被害人不注意在其车上制造刮擦痕迹,以后视镜损坏为由骗取被害人赔偿。至案发时,二人在南宁市已作案6起,诈骗钱款共计5300元。

台风到来时,故意把车开到低洼处

正义网讯(通讯员蔡俊杰陈璐萍王圣达)浙江宁波地处东海之滨,经常受台风的侵扰,而宁波市海曙区某小区由于处于河道旁地势低洼处,一遇强台风就容易被外围河水倒灌。汪某却在其中发现了“生财之道”,故意制造水淹车事故骗取保险金。近日,经海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21年11月9日,某保险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怀疑车主汪某骗保。汪某家住宁波市奉化区,却在台风“灿都”即将到来时,特地驾驶轿车至海曙区洞桥镇,并将车停放至洞桥镇某小区最低洼的停车处,之后就弃车回家了,其车在台风中被淹。当地居民在台风到来时都要将车停放至高处,汪某却反其道而行,行为异常。公安机关对汪某立案侦查,后移送海曙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由于汪某拒不承认,办案检察官走访了汪某维修车的4S店。维修人员介绍,事故发生后,汪某的车并不需要报废,还是可以修理的,但汪某坚持不维修,要求报废。双方僵持不下,拖了一个月后,车辆已无法维修。

办案检察官调阅汪某的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后发现,汪某早在七八月就想出售这辆车,并多次咨询二手车商行。该车估值大约为2.5万元,而如果车辆经损毁报废,保险公司的赔偿金却能达到5万元。

随着调查的深入,检察官还发现,9月13日台风登陆的当晚,有好心人曾通过驾驶室内的手机号码联系汪某,通知其赶紧去挪车。汪某却声称无法到达现场,同时还拒绝了好心人帮其拖车的建议。其实汪某当时就在现场,直至确认车辆被淹后才离开。综上,检察官认为汪某的行为已经涉嫌保险诈骗罪,遂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在大量证据面前,汪某承认为了骗保故意制造水淹事故的犯罪事实。经检察官释法说理,汪某自愿认罪认罚,并让其家属主动退赔保险公司全部损失。考虑到汪某的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严重,且自愿退赔并取得保险公司谅解,检察官对汪某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决定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近日,经海曙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对汪某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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