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恋赌博网站非法洗钱,侥幸逃脱后变本加厉,竟引进专业网络“跑分”支付平台,短短四个月涉案金额达2.6亿余元——
这个“跑分”团伙藏在居民楼里
图①:检察官手把手教群众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
图②:办案检察官远程提讯犯罪嫌疑人
图③:办案检察官核实重要供卡人供述
图④:存放作案用网银盾的储物柜
“刷单”“跑分”是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伴而来的衍生犯罪和末端犯罪,是国家开展“断卡”行动的打击重点,其存在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对网络犯罪的侦查、追诉及对群众巨额财产损失的追索。
金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以“跑分”方式进行洗钱活动,引进网络支付平台、收集大量银行结算账户,短短4个月内支付结算资金2.6亿余元。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金某等13人提起公诉。
亲友入伙
三班倒24小时不间断运作
2020年,为牟取非法利益,金某在厦门与他人合伙,先后对接多个“跑分”平台,并在网上注册多家商铺,以虚假交易的方式,为网络赌博违法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渠道,帮赌博网站洗钱。因当地警方查获及时,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金某等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次的侥幸逃脱,金某非但没有反思、接受教训,反而准备换个地方“大显身手”。
2021年2月底,金某又与上线“七哥”取得联系,得知安宝付平台是一个技术成熟的专业“跑分”平台后,决定引进该平台“大展拳脚”。3月初,他来到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找到好友王某、付某,拉他俩入伙,后三人明确了分工:金某负责联络上游“客户”;王某负责招募考核员工,租赁、收购、借用银行卡;付某出面租赁场所、购置设备、收发快递,负责后勤工作。很快,他们在济阳区的一居民楼内组建起“工作室”,开始“跑分”。
“这个活儿挺挣钱,我和王某、付某就商量着干场大的,雇人干。”面对办案检察官的讯问,金某说他们先后从浙江、贵州、山东等地拉亲友到他们这里“挣大钱”。金某表弟等3人是客服,负责提供收款账户、接收上游资金,并在安宝付平台上给“客户”“上分”;张某等7人担任打单员,负责接收安宝付平台推送的订单,向指定的账户分散转账,并在平台给“客户”“下分”,“上分”“下分”都按照人民币1元对应1分的比例进行操作。金某等人招募的这10名员工等级固定、职责明确,客服、打单员等实行倒班制度,实现操作24小时不间断。
“为了看起来更正规,我们在工作室门口挂上了‘安宝网络有限公司’的牌子,但实际上并没有注册这个公司。”“工作室客厅里放置8台电脑,用来走钱。”“客厅里还有专门放网银盾的储物柜,每个格子上都贴有编号,网银盾用完后就放到对应的格子里。被冻结账户的网银盾放到贴有‘停’字的储物格内,由老板负责处理。”犯罪嫌疑人供述道。
据供述,客服会根据老板收集的账户制作文本文件,并随银行卡更新不断添加修改。打单员每天开始工作前都要查看公司控制的银行账户是不是被冻结,并在文本文件中标注“已测卡”,检测方式就是操作银行账户,通过网银相互打少量的款,能打出款就说明没被冻结。
金某等人“生意”顺风顺水,短短4个月,平台就“跑”了2.6亿余元。
高薪诱惑
“员工”们甘愿冒险
金某等人敢于铤而走险,正是因为“跑分”带来的巨额收益。据金某等人的供述,他们的收入来自单笔转账的手续费和按流水千分之八比例的提成。正是这双重收益,让金某等人获利100余万元。
他们给员工开出的工资也相当可观,打单员基本工资每月5000元,全勤奖1000元,如果转账没有失误,还能额外得到2000元;客服工资更高,至少1万元。因此,即便是对资金来源和工作性质有所质疑,但在高薪的诱惑下,大多数员工依然选择“坚守岗位”。他们供述说,与自己之前的工作相比,现在这个工作很轻松,挣的也多,就冒险继续做了。
金某等人为了躲避警方以及相关部门的监查,每次“跑分”洗钱,他们都会把大额资金拆分成多个小额资金,再转账给诈骗犯罪集团。
而拆分的金额越小,需要的银行卡就越多。为此,金某等人向员工承诺,只要向工作室提供个人或亲友的银行卡使用,提供几张卡就有几份收入。多名员工先后在各大银行办理多张银行卡并开通U盾、网银,给工作室使用,他们每月领着工资的同时还能领到金额不菲的“卡费”。
东窗事发
多张银行卡集中交易而暴露
正当金某一伙沉浸在巨额获利的喜悦中时,他们的犯罪行为引起了银监、公安、电信等多部门的注意。
2021年7月初,济阳区澄波湖小区一带频繁出现异常的手机接收银行交易信息的讯号,这些讯号均指向其中一栋居民楼。这一线索引起公安机关的关注,济南市公安局指派济阳区公安分局对此展开调查。
侦查发现,租赁该楼房的是一伙年轻的南方人,他们经营的“安宝网络有限公司”并未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经过周密部署,2021年7月15日,警方对现场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控制正在进行“跑分”操作的犯罪嫌疑人7名,对仍在显示交易画面和通讯群组的电脑进行电子数据提取,查获作案U盾63枚、手机22部、电脑8台。
随后,民警顺藤摸瓜,迅速将轮班休息的其他4名团伙成员以及闻风而逃试图毁灭证据的金某、王某两名主犯抓获到案。
“据金某等人交代,其实他们的‘跑分’行为东窗事发早有先兆。”办案检察官、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刘小青告诉记者,比如金某等人在操作“跑分”时,平台不断提示“U盾交易笔数过大,要注意合理分配”,而且因存在银行卡交易过于频繁、金额过大、夜间交易过多等异常现象,有数张银行卡被冻结的情况,更有因资金来源明显违法,账户被公安机关冻结、巨额资金无法转出的情况等。
为了能顺利应对银行的电话核查,金某专门制作了名为“银行问答”的话术剧本,让员工冒充卡主、虚构自己从事电商销售的事实,试图逃避银行监管。为了掩盖其违法行为,金某要求上游“客户”不得用犯罪所用收款卡直接将钱款转入他们的平台,而是要用中转卡进行“上分”。
2021年8月20日、9月1日,涉案的13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罚当其罪
准确认定犯罪性质
作出批捕决定后,刘小青与办案民警进行深入沟通,针对涉案银行卡来源、数量、支付结算资金总额、资金涉上游犯罪案件情况等核心事实,提出了继续侦查和补充侦查提纲。其间,双方根据查证情况数次交流,不断调整侦查重点。
侦查人员辗转全国30余地,调取12家银行的150余份流水明细,梳理涉案证据材料40余份,经逐笔核查,最终确认该团伙涉案金额为2.6亿余元。
办案人员突破重重障碍,案件事实逐步清晰呈现,如何准确认定犯罪性质,确保罚当其罪?办案检察官立足主客观相一致、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认为各犯罪嫌疑人明知是犯罪所得资金而采取将巨额资金散存于多个账户、多次使用非本人资金结算账户帮助转移资金、向他人提供银行卡后又帮助转账的行为,均符合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认定要件,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
为体现客观公正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检察机关在认定各行为人的作用时,充分考虑其参与时间、工作性质、所提供银行卡数量、获利金额等情节,对其中11名犯罪嫌疑人认定为从犯,对金某、王某评价为主犯,确保罚当其罪。通过办案检察官与各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多次充分沟通,13名犯罪嫌疑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检察官说法
谨防“跑分”团伙陷阱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庆龙
所谓“跑分”,实际上是专门为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上游犯罪搭建平台,利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网上银行以及线下存取款等途径将赃款进行高频次分流洗白的犯罪行为,参与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一方面,切勿相信网上高价收购银行卡的信息,当亲戚、朋友以“借用”的名义使用自己的银行卡时要予以警惕。因为,此时你提供的银行账户可能就成为了帮助犯罪分子“跑分”的工具。若该账户涉嫌犯罪,那涉案账户将被公安机关冻结,户主在个人征信受到严重影响的同时,还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另一方面,要高度警惕招聘平台、微信群里不切实际的高薪诱惑,特别是工作难度不大但薪酬颇高的打单员、客服等招聘信息,它可能就是“跑分”集团在招聘。因“工作时间自由”“工作内容单一”且收入颇丰,吸引了空闲时间较多的在校大学生、全职妈妈等群体的参与。参与其中者便渐渐沦为“跑分”集团的“工具人”。
希望广大群众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仔细分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征,保护好个人隐私信息。如遇到类似事件切勿参与其中,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公安机关,第一时间遏制“跑分”集团的违法犯罪行为,为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和良性的金融秩序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