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8日,重庆市通报彭水县报告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7(轻型)和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系市外自驾返彭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自驾车途经G42、G5515、G65高速返彭。现将其在渝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确诊病例6及确诊病例7
5月5日
20:37同乘自驾车经G42、G5515、G65高速至彭水自治县保家收费站下道(全程未下车);
20:37—21:24保家收费站出站后,距收费站约50米处空旷地段停车休息(期间未开窗、未下车);
21:24—22:23同乘自驾车在疫情防控工作车引导下至彭水自治县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途中未下车)。
5月7日诊断2人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转运至治疗点治疗。
无症状感染者3
5月4日
20:45乘自驾车经G42、G5515、G65高速至彭水自治县保家收费站下道(全程未下车);
20:45—21:50所乘自驾车在疫情防控工作车引导下至彭水自治县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途中未下车)。
5月7日判定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转运至治疗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广大市民对照以上活动轨迹,加强自查。若有轨迹交叉或时空交集,请主动向社区(村)报备,并按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来渝返渝务必提前报告目的地社区(村),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监督和帮助身边的人共同担当相关防控责任。(总台记者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