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并非终点

日期:04-14
桂林市

“秦队长,我在通告表扬上看到你了,你主办的案件做得不错嘛!”4月11日,我在市公安局网站表彰通报里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漓江分局刑侦大队长秦某,立马拿起手机拨通了他的电话。

“付主任,你对我的关心和帮助让我触动很深。我现在已经想通了,会继续好好履行自己的职责,做自己该做的事,请您放心。”

挂了电话,我回想起当时和秦某谈话时的情景。

今年3月,秦某在办案场所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因未按规定登记相关信息而被追责。秦某曾被评为桂林市“优秀”警员,得知自己即将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后,巨大的心理压力导致其精神过度紧张,连续几天失眠。

我们找他谈话这天,秦某的眼里布满了血丝。

“我兢兢业业从警25年,也取得了比较好的业绩。为了办好这个案子,我们‘5+2’‘白加黑’,累死累活地干,到头来却落得个被问责……”

我赶紧倒了杯水递给他,拍了拍他的肩膀:“你的心情我理解,纪委也是干部之家,我们今天来不是为了处分你,也不是谈工作,就当是一次家访的谈心谈话吧。”他勉强笑了笑,抿了一小口水,脸上紧绷的神情略微有些舒展。

“聊聊你的家人和兴趣爱好吧,看朋友圈你经常带着儿子出去爬山锻炼,看来他继承了你的运动基因啊。”

“是的,我平时下班后就喜欢户外运动,我儿子也很喜欢,还说以后想跟爸爸一样当警察……”

谈起家人,秦某显然“卸下防备”,氛围逐渐变得轻松。我们从家长里短谈到局里的工作,慢慢将话题转移到了他所犯的错误上。当我分析他不按规定填写办案登记表是纪律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时,他显然明白其中的告诫之意,频频点头,眼角也有些湿润。

我不失时机地劝勉他:“你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小节上出了问题,就容易在侥幸中一步步铸成大错。作为执法者,更要在工作中注意程序规范。希望你总结教训,在工作中有一个全新的开始。”

一番思想工作之后,秦某情绪平复了不少,并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为了开导他放平心态、努力工作,我多次到家里与他交心谈心,同时还协调市公安局关心其思想、工作、生活动态,帮助其卸下包袱、轻装上阵。

半个月后,再次见到秦某,他“雷厉风行”的精气神儿又回来了,远远看见我就开始打招呼。最近加班加点办理的两起重大案件,也得到了全局通报表扬。

看到秦某的变化,我十分欣慰。我想,诫勉谈话不能死搬教条,要做到刚柔相济。问责不仅是一把“利剑”,能惩前毖后,同时也是一把“手术刀”,激励问题干部以新气象干事创业,从而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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