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救助金用在刀刃上

日期:04-13
救助金

“由于我工作疏忽,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部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到低保金,我检讨……”2021年7月7日,宁明县海渊镇纪委对该镇民政部门6名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去年6月,宁明县海渊镇桐骨村村民农某情来到镇纪委接访室反映,称同村的周某某户没有人生病,劳动力充足反而得领低保。他家的儿子是二级残疾,日常生活起居需要人照顾,又需要花钱治疗,劳动力不足,生活确实困难,为什么不得领低保?

“这事难道有蹊跷?群众利益不能大意。”镇纪委陈书记暗暗下决心要去村里走一走。

第二天一早,陈书记叫上纪检专干入村调查核实,通过对周某某周边户进行深入了解,从村民口中得知周某某户孩子如今已毕业工作,现在家境不是很困难。

“难道村委暗箱操作?公示怎么会没有人反对呢?”纪检专干提出质疑。经查,农某情向该村村干反映自家困难想申请低保后,村干到户核实情况,确实存在困难,经过村委讨论决定让该户按照流程提出申请,多次催促农某情提供申请低保相关材料,但农某情迟迟没有提交,申请书还是由村委帮忙代写,直到农某情到镇纪委反映问题,其提交材料还存在漏项,一直压在镇民政部门工作人员抽屉里,因此导致低保迟迟未申请成功。至此,镇纪委督促该村村委及镇民政部门指导农某情提交相关申请低保材料,经过村、镇评议、公示等环节,农某情家3人符合C类低保人员,可享受低保政策,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周某某家立即停发低保金并剔除享受资格。

针对低保领域发生的系列问题,去年6月份,宁明县海渊镇纪委牵头联合党政办、乡村振兴办、镇民政等部门到各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级党员大会,实地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对不符合领取低保的及时给予清退,对家庭确实困难但未享受低保的困难户进行逐户评议并公示,及时纳入低保范围。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海渊镇共排查享受农村低保对象997户1718人,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166户286人,新纳入低保对象13户15人,调减享受人数147户195人,调增享受人数4户6人。

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该镇纪委对镇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集体谈话提醒,督促镇民政部门规范低保管理,精准识别低保对象,实现了“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宁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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