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揩油”的3600元

日期:04-12
摩托车

“真是不该伸手,打起公款的主意!”近日,面对处分决定,那坡县某国企经理赵某悔不当初。

2021年5月中旬,一封反映赵某违规报销私车油费问题的举报信投递到那坡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当月,我配合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该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

“车油费报销记账凭证附着的发票,虽然不都是连着粘贴,加油充值的日期也不同,但显示每个月都充值一次,发票客户名称均是赵某的名字。”在该公司查阅财务账目时,多张面额一样的汽油发票引起了组长的警觉。

随后,我们在翻阅冗长的会计凭证后,发现其中有三本会计凭证都有这类型的车油票,不多不少,面额均为100元,共计36张。是巧合还是另有“蹊跷”?

接着,我们深入核查差旅报销凭证,在对《公司用车登记记录本》和《会计凭证》进行详细比对后,我们发现,出差用车事由与会计凭证报销的内容合乎常理,且从账面上看,似乎没有寻租的空间。

“赵经理没有四轮机动车,平时都是骑摩托车出行。”“同一个时间段,除报销市内交通费外,赵经理还同时报销了车油费。”为寻找真相,我们重点梳理比对赵某的日常差旅报销凭证,并找该公司财务人员谈话,同时走访该公司退休老职员,从中发现了端倪。

经过大致的摸排和分析研判,我们决定找赵某谈话。

“2014年至2016年间,你们公司业务并不多,为何你还会频繁出差?”亮明身份后,组长直奔谈话主题。

“正因为不景气,所以才需要出差跑业务啊!”一开始,赵某振振有词地说。

“你的个人差旅费报销会计凭证上附着36张汽油票,每张都是100元面额?”组长继续发问。

“都是平常出差的油费报销车票,有时候出差任务紧急,公司没来得及租车,我就开了私家车去,回来后再拿加油票报销。”赵某回答。然而,当我们询问他的车牌号和私家车类型时,他却慌忙辩解:“我记错了,是开朋友的车去……不对,我是用我家的摩托车加油票来报销的。”

“为何在正常列支差旅、下乡补助和市内交通费的情况下,还每月额外报销个人油费100元?”组长质问。

“当时公司业务不景气,绩效受影响,工资收入低,我就想着每个月额外报销一点油费,觉得反正金额小,应该不会被发现,相当于暗中给自己加点工资。”最后,自知不抵事实证据,赵某坦白承认了其违纪事实。

经查,2014年至2016年间,赵某利用其职务便利,每月报销加油费100元,每月占一次“公家的便宜”,加油票攒着待年底统一报账。3年内“揩油”3次,为私家车报销加油费共计3600元。2022年3月28日,赵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退出的违纪款已上缴国库。

那坡县纪委监委向该公司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该公司针对存在违规报销汽车油费问题进行整改,健全完善公司财务报账制度,堵住漏洞,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那坡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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