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声民生
吉林省舒兰市公安局
依法查处一起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涉案人员刘某,女,18岁,吉林省敦化市某乡村民,在吉林市区务工;涉案人员郑某,男,29岁,舒兰市南城街道居民。
2022年3月11日,刘某违反吉林市区疫情防控规定,擅自打车前往舒兰市,被卡口工作人员拦下并劝返,但刘某不遵守规定,远离封控点后绕行山路,由其男朋友郑某接到舒兰市吉舒街道吉昌园小区居住,期间刘某出现病症,明知感染新冠病毒的可能性极大,但不主动向社区报备,且不按规定参加全民核酸检测,直到症状加重后才参加核酸检测。3月16日刘某核酸检测呈阳性。
刘某、郑某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综合微泰州、舒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