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车道大格局常态化
——浅谈做好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三点经验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辽宁省丹东市检察机关不断增强“三个自觉”,以“如我在诉”之心助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追求极致、止于至善的精神全力做好支持起诉工作。2020年以来,共挖掘支持起诉案件线索330件,依法受理275件,办结273件,为170名弱势群体挽回各类经济损失754余万元,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总结起来,丹东市检察机关做好支持起诉工作的经验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主动履职作为,打造案件受审“快车道”。具体来说,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畅通案源渠道。坚持贯彻“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方针,与工商业联合会、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宣传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职能,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制作支持起诉宣传单,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拓宽案件来源渠道。聚焦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行业、餐饮服务行业等重点领域,积极走访人社、住建、民政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和联络机制,深入挖掘案件线索。二是快速受案办理,建立绿色通道。实行上下“一体化”办案,成立专案小组并指派专人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对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申请,及时提出支持起诉意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诉求。同时,用足用好调查核实权,全面细致审查案件,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主动走访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收集调取相关证据,帮助弱势群体走出诉讼能力缺乏的困境。三是加强精准监督,维护社会公道。在诉前主动帮助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全方位提供法律服务。在诉中帮助收集获取相关证据,增强弱势群体诉讼能力,促成法院快审快结,确保办案质效。在诉后同步跟踪回访,协助弱势群体依法申请执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行力度,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第二,聚焦矛盾化解,构建多元和解“大格局”。一是加强检律协作促成和解。坚持把诉前引导和解作为重中之重,深入开展检律协作,深化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成效,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当地。比如,办理的王某红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检察机关在支持起诉的同时,积极与律师协作开展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诉前和解协议,用人单位当场给付王某红被拖欠工资5000元,依法保障了王某红的合法权益。二是召开公开听证促成和解。将践行“枫桥经验”贯穿司法办案始终,通过组织公开听证,充分保障当事人双方知情权和参与权,消除彼此疑虑,解开矛盾心结,实现案件纠纷实质性化解。比如,办理的郭某刚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采取“前移式”办案模式,提前介入调查核实,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和解并支付劳动报酬6000元,既减少了申请人的维权成本,也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三是主动配合法院促成和解。坚持和解优先的理念,针对有支付能力、有和解意向的案件,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深入开展释法说理,共同促成双方协商和解。比如,办理的姜某波等人劳务合同纠纷支持起诉案,在诉前进行调解的基础上,在庭审结束、法院未作出判决时再次介入,与法院共同开展释法说理,讲明利害关系并促成和解,最终姜某波等人取得劳务报酬6万余元。
第三,着眼常治长效,促进支持起诉“常态化”。一是统筹开展专项行动。按照上级部署深入开展民事检察支持起诉专项活动,制订工作方案对专项活动的工作方式、工作任务、工作时限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确保支持起诉专项活动落到实处。二是统一规范工作样式。市院坚持一线指导,统一制定支持起诉审查终结报告、支持起诉意见书格式文书样本、支持起诉案件备案表及备案要求,统一规范民事检察支持起诉装卷要求。制作支持起诉专项工作手册,将法律法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汇编成册统一印发。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全地区工作情况,跟踪问效、有序推进,保障两级院民事支持起诉工作顺利开展。与市法律援助中心会签《建立联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意见》,凤城市检察院与凤城市法院、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协作机制的意见》,为常态化维护群众权益夯实制度基础。
(作者单位: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