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大学
2022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
全国人大代表,厦大党委副书记、校长张荣
全国人大代表,厦大教授潘越
全国政协常委,中科院院士,厦大教授郑兰荪
赴京参会
依法履职、建言献策
在两会上发出厦大声音
张荣:
打造新时代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体系
支持推动福建高等教育提质创新
△全国人大代表,厦大党委副书记、校长张荣
为进一步发挥高校在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中的重要作用,打造新时代中华文化海外传播体系,张荣建议加强政策引导,建立促进高校开展中华文化海外传播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顶层设计,加大对高校开拓双多边人文交流平台的指导引导和政策供给,支持高校与海外高校、国际组织、新闻媒体、社团民众等的交流合作,支持中国高等教育走出国门。建议加大人才供给,依托若干高校立项设置专门化的文化传播人才培养基地,支持高校创新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加强对人文、艺术、传播、中外语言、法学等领域复合型专门人才的培养,造就文化传播主力军。建议加强资源保障,投入专项资金,支持建设支撑文化传承创新的学科专业体系,依托高校构建中华文化海外传播的智库、实验室、团队等平台体系,打造推进中华文化海外传播的共同体。
福建是“一带一路”核心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节点通道。为推动福建实现高等教育提质创新超越发展,张荣建议大力支持“双一流”建设,对已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高校,加强指导,进一步加大部省共建投入力度,并聚焦国家战略需要,在招生计划、平台建设、人才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扩大“双一流”建设覆盖面,增设“培育高校”和“培育学科”,对部分特色优势明显、区域发展急需的高校和学科纳入“双一流”序列进行重点培育,提升这类高校争创一流的治理能力和水平。建议引导支持台湾高校来闽合作办学,通过联合培养人才、共建大学(学院)、组建联合研发平台等方式,加大台湾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打造两岸高等教育融合发展示范区。在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上开设“绿色通道”、给予倾斜支持,探索两岸融合发展的教育之路。建议扩大区域研究生教育比重,考虑新福建建设需求,有针对性地在能源、海洋、数字、信息、医疗卫生等学科专业领域,支持省内高校增设一批博士学位授权点,增加省内高校博士生招生计划指标;同时,鼓励支持省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在省域范围内开展异地研究生教育培养,发挥优质高校的研究生培养规模效益和溢出效应,加强区域研究生教育资源供给。建议支持学科专业群和重大平台建设,在福建省内高校布局建设一批未来技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智慧农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等高端学科专业学院。依托福建省内高校,倾斜支持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等高端科研创新平台,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潘越:
发现被拐妇女知情不报者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潘越
“对于拐卖妇女案件,越早发现,越早报案,越能得到及时处理。建议参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强制报告制度,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居委会和村委会干部等,发现有妇女被拐卖或者涉嫌拐卖情况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在法律责任部分规定,如果知情不报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潘越提交了一份《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议案》,为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发声。
“从当前实践来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被拐卖妇女的人身自由是受到限制的,她们或遭受暴力或受到威胁恐吓,依靠自身报案解救自己几乎是不现实的。”潘越认为,举报违法犯罪是公民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我国法律制度一以贯之的法律精神。她说:“一些村(居)委会干部发现拐卖案件后应当及时报警;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可能涉嫌拐卖案件的,应及时报案;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诊治过程中,发现妇女及未成年人一些信息透露出涉嫌被拐卖的,需及时报案。”
潘越认为,应该抓住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这个时间节点,把国家关于严厉打击拐卖妇女犯罪,完善预防、打击、救助一体化的反拐工作长效机制,更充分地体现在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章节条款中。
除了建议在草案修改中增设强制报告制度之外,潘越还认为应该强化失职问责制度,在修订草案中增加对不解救被拐卖妇女,阻挠解救、存在包庇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主体予以处罚。同时,潘越建议修订草案参照工会法公益诉讼等规定,增加妇联组织在维权中的权利和义务规定,赋予妇联组织针对拐卖妇女等严重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的权利等内容。
郑兰荪:
建议出台措施鼓励教学仪器研发生产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科学院院士,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郑兰荪在课上用足球生动讲解C60结构
“用于教学的科学仪器,实际上就像大号的玩具,不仅可以让学生明了仪器的原理,而且可以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创造力。”全国政协常委、中科院院士、厦门大学教授郑兰荪建议教育部及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鼓励教师研发和推广教学仪器,同时鼓励企业参与教学仪器的研发和生产。
郑兰荪表示,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各种科学仪器(包括中高端仪器)在各行业得到广泛应用,理工科毕业生走上岗位后,很可能需要操作和应用这些仪器,有些学生还可能参与这些仪器的研制和维护工作。教育部颁布的各专业教学质量标准明确:理化等学科毕业的学生要能够了解一些相关重要仪器的基本原理,掌握这些仪器的操作技能,甚至培养初步的研发能力。
然而,目前我国高校中只有少数能够配置主要用于教学的中高端仪器,因为这些仪器基本都是从国外进口,价格昂贵,而大部分高校由于经费限制,配置这些仪器主要是保证科研需求,而难以用于教学。同时,这些仪器的设计和功能并没有考虑教学需求,智能化程度和集成度很高,因此,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基本只能做到教师演示仪器的操作,学生进样获得结果后加以分析。学生不了解相关仪器的构造、工作原理,缺乏实际操作的机会。这样的实验教学条件,显然不能达到教学质量标准,也不能满足学生今后工作的需求,更不能培养学生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针对这一情况,我国高校的一些教师已经开始研发用于教学的科学仪器。“这些仪器简化了结构,降低了成本,使得普通院校都有能力配置。它们的推广及相应实验课程的建设,可以说是实验教学的重要创新。”郑兰荪说,可是这项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一方面,目前我国高校有能力研发教学仪器的教师很少,而且这样的工作既缺乏经费支持,又没有名誉,因此缺乏动力;另一方面,这些仪器的生产必须由企业完成,但由于教学仪器不应当盈利,因此很难找到合适的生产企业。
为此,郑兰荪建议教育部制定政策措施,鼓励教学仪器的研发和推广工作。比如,教育部(或会同科技部)就教学仪器的研发工作立项,使有关教师可以申请到研发经费;教育部还可以通过文件、会议、讲话等方式,鼓励教师参与教学仪器研发,在高校推广这些教学仪器。同时,有关部门可制定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参与教学仪器的研发和生产。同时应免除相关企业生产此类教学仪器的税收,降低仪器生产成本,保证仪器售价低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