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博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信访工作。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关于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交办督办工作办法》等要求,该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强化信访举报检查督办、做好重复举报治理工作,以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为载体,深化信访综合分析和专题分析工作,紧盯群众关切,坚持把信访举报工作做精做细做实,推动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效贯通衔接,以信访举报工作的高质量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
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原则,该州纪委监委把州、县信访工作作为一个整体,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规范,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提升,带动全系统信访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稳步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成果总结暨深化应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到县(市)、乡镇场(街道),对检举举报平台部署应用情况进行“清单式”实地检查,确保用足用好平台。
该州纪委监委紧盯重点地区和重点部门,重点人群和重点事件开展综合分析。建立健全定期分析、综合分析、专题分析机制和分析成果向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巡察工作转化运用机制,把分析成果转化为纪检监察监督实效。打造受理、处置、审核、归档、反馈“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实行信访举报闭环管理,精准有序受理信访举报,对每个信访件都定期跟踪督办。
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该州纪委监委认真做好实名举报信访回访工作。建立健全澄清正名机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对一些热点问题、普遍性问题,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信访建议书,督促其查找漏洞、整改问题、完善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对一些典型信访案件,督促所在单位以案促改,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博州纪委监委杨立成|责任编辑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