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回来”的集体征地补偿款

日期:03-01
征地补偿款

“多亏了纪委的帮助,我们屯集体的24000元征地款终于给追回来了,群众的心也踏实了。”元宵节过后,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东门镇平洛村三家辽屯群众代表特意来到东门镇纪委,对工作人员表达了感谢。

2022年1月,平洛村三家辽屯群众代表来到东门镇纪委,反映屯长王某禹涉嫌非法占用屯集体征地款,经群众多次催促都拒不交还,群众意见很大。

接到问题线索后,镇纪委迅速开展走访调查。经核实,2019年,罗城高速公路征地项目涉及该屯与其他两个屯的共有集体土地,获得集体土地补偿款8万多元,经三个屯集体协商,三家辽屯分得集体土地补偿款24000元。资金分配到账后,屯长王某禹将这笔补偿款存于个人账户,并未向群众作具体说明,对群众清账的要求也置之不理。

“征地补偿款是农民养命钱,任何人都不能对征地补偿款动歪心思、玩猫腻。你拿着这笔集体的钱迟迟不交,是不是有什么其他想法?”镇纪委工作人员做起了王某禹的思想工作。

“这笔钱我放在存折里没有动过,现在屯里暂时又用不到它,放哪不行?他们天天催我交出来,感觉是在怀疑我私吞了,我不服气,不愿意交。”面对镇纪委人员的询问,王某禹生气地说。

“集体土地补偿款每一个集体成员都有份,大家享有知情权和处置决定权,想了解款项的去向是合理合法的。你不能因为别人的质疑,心里不高兴,就把钱扣着不交。”看到王某禹表情有些松动,纪委人员趁热打铁继续说:“当前我们正在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非法侵害群众的利益,侵占群众集体的财产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构成犯罪,你以前一直都遵纪守法配合党委、政府各项工作,这个当口,你可不能犯糊涂啊。”

经过多番劝说并摆明利害关系后,王某禹终于认识了自己的错误,答应将征地补偿款如数返还。半个月后,该屯在村委会和老党员的主持下选出了新一届屯委,王某禹把征地补偿款拿了出来,顺利完成了屯财务的交接。

2021年以来,罗城县纪委监委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微腐败”行为,全年立案查处7人,处理22人。对于像三家辽屯集体征地补偿款这类违纪情节轻微,并能及时纠正的,灵活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督促整改,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助力乡村振兴。(罗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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