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故事︱“马马虎虎”的记账凭证

日期:02-25
巡察

“这份记账凭证上,经办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填的怎么都是同一个人的名字,这明显不符合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去年年底,柳北区委第二巡察组在对长塘镇卫生院开展基层卫生院巡察“回头看”时,一份该院向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的记账凭证引起了廖组长的注意。

有着多年巡察工作经验的廖组长疑窦丛生,决定顺着这条线索细查下去。巡察组随即调阅了该项目的工程档案,对招投标资料、施工合同、监理资料、竣工验收等内容进行一一对比查看。很快在施工合同里发现了问题:合同中约定按照工程造价下浮让利5%确定工程结算价,但凭证上显示该院在2020年6月进行工程结算时,直接按工程造价进行了支付。

“这笔不规范的款项支付背后暴露出该院财务制度落实不力、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会不会其他工程款结算也有同样的问题?”巡察组带着疑问将查阅范围扩大至该院近两年的工程项目款项上。

果不其然,在2020年12月和2021年2月支付的两笔工程款项中同样发现了实际履行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况。两份合同中约定结算时要预留3%的保证金,但在结算时却一次性按工程合同总价付清了工程款。

事关国家财产,必须深挖彻查。巡察组随即将问题线索移交柳北区纪委监委办理。翻阅这3笔有问题的记账凭证,经办人和分管领导审核人均为同一个人,调查组找到该卫生院负责人进行谈话。

“院里行政事务繁重,为了提高效率,我们就简化了报账程序,将经办人和分管领导审核人合并为一人,分管领导审核后,由主要领导复审。”

“简化了审核关口,这三笔款项却出现了问题?

“是我们疏忽大意,没有认真比对合同就签了字,后期也没有跟进了解,没想到……”

“我们应该对工作中繁琐、冗余的环节予以简化,但不能违反财务制度,审核关口更不能松。此外,未认真审核材料就签字的‘疏忽大意’实际上是责任心缺失和规矩意识淡薄,是典型的形式主义,不仅造成国家财产的流失,长此以往还有可能滋生腐败的温床。”

“这回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随后,调查组又调取大量财务资料,并找到该院医护人员、项目工程老板进行谈话了解,并未发现其他违纪事实。

查清事实后,该区纪委监委对该卫生院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该卫生院立行立改,及时追回了流失的四千多元公款。并向卫生院主管部门区卫健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资金审批、拨付、使用以及监管制度,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自纠自查。(柳州市柳北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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