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监督︱莫把“福”利变“腐”利

日期:01-20
瑶族村干部

原标题:一线监督︱莫把“福”利变“腐”利

“当时真的是鬼迷心窍了,觉得这就是一些小钱,纪委应该不会查到我。现在想来,真是因小失大,不但给自己的工作经历留下了污点,还败坏了自己的名声,作风不正,没有起到表率作用,在群众和家人面前抬不起头来……”南丹县里湖瑶族乡纪呇村原支部书记覃景魁低着头羞愧地说。

2021年6月,南丹县里湖瑶族乡纪委收到县委巡察办第一巡察组移送的一条关于反映里湖瑶族乡纪呇村存在涉嫌用村委办公经费无依据发放津补贴的问题线索。

因案件较复杂,经报请县纪委监委批准,由第一办案协作区成立核查组对这一问题线索展开初核。

“2016年以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村干们是挺辛苦的,经常来家里走访,但是也听说村干下队也有车辆用油补助。”纪呇村村民对核查组人员反馈的这一信息引起了核查组的注意。于是,核查人员到里湖瑶族乡政府和纪呇村查阅该村2016年以来的相关资料。

“随着脱贫攻坚的力度不断加大,村委会召开会议的伙食费、办公经费肯定会有所增加,但是也不应该多出这么多呀?”核查组对比别的村,心中有了疑问,觉得事情不简单。

经过深入分析,核查人员发现许多办公经费支出确实不符合工作实际。为解开疑团,核查组决定对2016年至2019年担任纪呇村党支部书记的覃景魁开展谈话。

“我们这是正常的工作开支,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经常见缝插针利用休息时间召开会议安排下一步的工作,会议伙食费增多了,这很正常呀!”核查组人员与覃景魁谈话时,他拒不交代问题,核查工作因此一时陷入僵局。

核查组人员通过对第一轮谈话情况仔细分析、集体研判后,决定转变思路,从其它角度入手展开突破。为此,核查组人员找到原村“两委”班子和出纳逐一进行谈话开展核查。经调查,村委确实存在违规给村干部发放春节补助金的事实。

于是,核查组带着笔录和县里对别的乡镇一些村干部违规发放补贴的处分公告找到覃景魁。看到处分公告,覃景魁明显心慌起来,低着头不敢面对核查人员,手指头微微颤抖起来。核查组趁热打铁,与覃景魁讲明政策、说清利害,在“新证据”面前覃景魁终于承认违规发放补助的事实。

“4年来,我们共计发放了21200元,我自己领取了4800元。自2016年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我们工作量非常大,经常加班加点。为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情,我就想着给大家发点‘辛苦费’,没想到自己的行为触碰了纪律红线。”原来,覃景魁在担任里湖瑶族乡纪呇村支部书记期间,与村“两委”班子口头商量决定,通过加大、虚列伙食费等方式,套取村委脱贫攻坚办公经费,用于发放给村干部春节补助金。

享受到正常的“福”利而不满足,加大、虚列伙食费等违规套取办公经费,把“福”利变成了“腐”利,覃景魁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感到十分懊悔。

2021年9月,里湖瑶族乡党委给予覃景魁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纪资金21200元收缴并清退至纪呇村委。(南丹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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