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机关依法抗诉维护特殊工种人员合法权益
找回特殊岗位上的8年工龄
检察机关依法抗诉维护特殊工种人员合法权益
干了10余年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申请提前退休的庞华(化名)却吃了“闭门羹”。直到找上检察院,经抗诉监督,人社局认可庞华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已满8年,补发了6年退休待遇18万余元。
申请提前退休被拒
1980年底,庞华到锅厂上班,成为一名工人。5年后所在单位与电缆厂合并,庞华于1991年3月被调到电缆车间,从事“挤橡”工作(也叫橡皮绝缘电缆工,属于有毒有害工种),一直干到2004年厂子破产。
2015年5月,满55周岁的庞华申请提前退休。人社局审查了庞华的职工档案材料,认为形成于1993年的《企业职工档案工资审批表》只能证明1992年庞华干的工种是“挤橡”,无法证明其他年份庞华还在这个工种上;而电缆厂工资发放名单中只能证实庞华在电缆车间工作,也没法认定其工种。最终,人社局认定庞华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年限仅为1年,没有批准庞华的提前退休申请。
2016年8月,庞华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驳回了庞华的诉讼请求。
“工资审批表”暗藏玄机
庞华不解,事实摆在那,怎么就得不到认同?2019年8月,他来到徐州市检察院诉说了自己的遭遇。了解案情后,检察官发现问题的关键就出在工资审批表等档案上。
当时的职工工资变动登记政策是怎样的?带着这个问题,检察官找到了人社局专门负责退休审批工作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以前企业职工工资表都是每年一张,能够详实记录工种及工资调整情况。到了1991年,国家推行企业职工工资改革,变成每人一张总表,表头登记职工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工种等内容,下面设置工资变动栏,哪年变动就进行登记。只要工种不变动,一张表记录到底。
如此说来,庞华档案中仅有一张《企业职工档案工资审批表》记载他从1991年至1999年工资上调情况,而其他内容一成不变,代表着工种也没发生过变化。
为了进一步扎实证据,检察官还对庞华曾经的同事进行调查取证。电缆车间原负责人告诉检察官,庞华自1991调入电缆车间以来,一直工作到厂子破产,都没有换过岗位。并且电缆车间除了梳丝、电工两个工种,其他全部为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而这两个工种的工资单是单独做的,不在电缆厂提供的工资发放名单上。这一事实再次排除了庞华从事非有毒有害工种的可能。
对此,检察官分析认为,庞华的问题可能不是个案,同车间其他工人退休如何处理?庞华告诉检察官另有两名工友同他情况相同,已被批准提前退休。为此,检察机关到人社局了解情况,发现其中一人情况确与庞华相同,但已经被批准提前退休。
抗诉监督争取圆满结局
随着调查的深入,事实逐渐清晰,庞华一直在电缆车间工作,这个事实无可辩驳;而电缆车间除了梳丝、电工两个工种,其他均是有毒有害工种;为区别开来,梳丝、电工工人的工资单是另做的,与庞华在同一张工资发放名单上的已被批准提前退休,显而易见庞华从事的就是有毒有害工种。虽然工资审批表没有逐年列明工种,但这是行政管理改革引发的;如果庞华工种发生过变化,肯定会另做新的审批表或者标明。检察机关经过证据梳理认定,庞华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已满8年。鉴于此,2019年12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抗诉。
江苏省高级法院再审过程中,人社局主动认领了职责,于2021年6月18日为庞华补办了提前退休手续,并补发了退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