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象山:履行监督职能推动财产执行案顺利终结
一字之差,债主消失十多年
浙江象山:履行监督职能推动财产执行案顺利终结
正义网讯(记者蔡俊杰通讯员方芳)是于还是余?因借条上姓氏的一字之差,老沈13年前借出的4万元始终要不回来。不久前,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帮老沈了了这桩心事。
老沈与于某早年在工作中相识。2008年7月,于某以经营服装店资金紧张为由,向老沈借款4万元,双方约定月利率为1分,于某出具了借条,并写明名字和身份证号。后来,于某的服装店因经营不善关闭,老沈讨要欠款时却发现联系不上对方,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1年1月,法院判决于某归还老沈借款本金4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老沈申请强制执行。2012年2月,法院告知老沈,户籍登记中没有于某的身份信息,但有个余某与被执行人较为相像,因未查到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执行。时隔多年后,老沈偶然听说于某在宁波经营一家工厂。2019年4月,老沈提供了于某的财产线索,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却没有结果。一次参加法治宣传时,老沈得知检察机关有执行监督职能。2021年7月,他向象山县检察院申请监督。该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调阅了该案案卷,并走访调查,确定被执行人于某的身份情况,与余某身份信息一致,证明为同一人。目前,余某系宁波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处于营业状态。
事实查清后,象山县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查清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依法恢复执行,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检察建议发出后,法院及时采纳,恢复执行程序,核实被执行人身份信息。最终,余某履行执行款,老沈收到了8万元本金及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