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迟到五年的征地补偿款
“2015年的征地补偿款到现在也没拿到,到乡里、去县里单位问,都是找各种理由推脱,搪塞我。我怀疑有公职人员侵吞了我家的征地补偿款。”2020年7月,一封举报信从巴马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转到了该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
收到问题线索后,第四纪检监察室立即展开调查核实,第一时间找到举报人罗富益了解情况。
罗富益说,2013年至2014年,建设的巴平二级公路途径他们村,他家有一块0.076亩的荒地、一块0.6亩的旱地和一块0.218亩的荒地被征用,征地丈量表都签字确认了,但是他只收到了一块0.076亩荒地和0.2亩旱地的征地补偿款,其它的征地补偿款一直没有拿到。他多次到乡府和相关部门反映该问题,却一直得不到有效的答复和解决,就认为是乡府有人拿了他家的征地补偿款。
为梳理问题所在,第四纪检监察室前往县交通运输局(当时的项目征地办)查找征地原始丈量记录表和补偿款发放表。在核对原始资料时,调查组发现,在第二次发放表上,罗富益家的征地面积有出入,原始丈量记录是0.6亩早地和0.218亩荒地,但发放表上却变成了0.2亩旱地,荒地面积也没有在上面。
原来,当时征地办的资料员黄某在制作第二期补偿发放表时,没有认真仔细核对,粗心大意地把罗富益家0.6亩早地面积录入成0.2亩,还遗漏了0.218亩的荒地。财务人员在复核时,也没有认真复核表中的数据是否与原始数据一致就在复核人栏上签字。接下来的层层审批签字,都没有对发放表数据的准确性进行认真核对,导致了最终发放时,罗富益家只得了0.2亩旱地的征地补偿款,还余0.4亩的旱地和0.218亩的荒地未获得补偿。期间,罗富益多次到百林乡人民政府和自治县交通局反映未得全征地补偿款问题,但都没有得到解决。
“2019年初,罗富益就向我局反映未收到旱地0.4亩和荒地0.218亩的征地补偿款,但因为项目已于2016年12月完工,原先的征地办解散了,该工程的户头也被冻结审计,审核、复审、补发等手续麻烦,这个事情就没有得到及时解决。”面对调查组的询问,当时征地办的负责人略显尴尬地说。
“不是因为麻烦。”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黄江初立即严肃地说,“事情没有及时解决,是因为我们干部在处理问题的时候没有真正把群众的需求、利益放在心里,落到实处,相关部门在办理群众‘急难愁盼’的时候拖拉推诿,责任心不强,才让群众来回奔波。这些都是作风问题!”
在该县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县交通运输局立即安排人员对已发放的巴平二级公路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款进行复核,把罗富益家未得补偿款的土地面积造册,按程序完成了征地补偿款申请、审核、签字并办理拨付手续。
一个月后,罗富益家剩下的15008.2元征地补偿款拨付到了他个人账户。自治县纪委监委也对该事件的三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要求各乡镇纪委、各派驻机构,对存在办事拖拉、敷衍塞责等作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重申纪律要求,从严整顿干部队伍,以优良的作风不断推进为群众办实事。(巴马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