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巡察微故事|“迟到”三年的分红
“终于到账了!”11月5日,取出“一卡通”里的项目收益分红款,四川省叙永县麻城镇麻城村3社脱贫户李高勤激动地说。日前,“迟到”3年的4.2万项目收益分红,终于全部打到该村106户群众的“一卡通”里。
迟到的分红到手了,事情还要从该县的一次巡察说起。
“究竟是装档的资料遗漏了,还是压根就没有给群众分红?”今年9月,叙永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县乡村振兴局期间,对全县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专合社)的利益联结机制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时,发现麻城镇某专合社的高山蔬菜种植项目无分红印证资料。
带着疑问,巡察组干部找到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股了解情况。
经核实,2017年11月,叙永县下达省级财政资产收益扶贫资金50万元,由麻城镇麻城村引进企业发展高山蔬菜项目,按照政府投资、贫困户入股的方式,成立专合社,专合社与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签订合同,按项目收益的一定比例给群众分红。但该专合社负责人坚称项目经营不善、收益不高,以至于无法兑现2018年至2020年该项目的收益分红。
“我们以村民委员会的名义给对方发函,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催促了很多次……”据麻城村副主任吴任泽介绍,三年以来,县镇村的相关人员以约谈、发函等方式多次敦促专合社兑现群众的利益分红。然而,却始终无果。
“这是属于群众的红利,决不能这样久拖不决。”巡察组将该问题作为立行立改问题,召集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麻城镇专题研判,要求集中人员力量,加强联系督促,2个月内将分红款项追回,及时发放到群众账户。
随即,由该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麻城镇相关人员组成的问题整改工作组,再次与该专合社负责人座谈沟通,为其讲解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最终,该专合社负责人承诺,履行此前合同约定,将“迟到”三年的项目收益分红划拨到麻城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账户。
“款项追回来了,为确保分配方案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对资金分配进行全程监督,逐一核实受益人员的真实情况。”麻城镇纪委副书记张凌云介绍。
在麻城镇纪委和相关单位的监督下,麻城村于10月中旬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全村106户脱贫户按照防返贫监测户,独居老人户、因学因灾困难户、重度残疾户和一般脱贫户标准划分为三个类别,分别对应分配项目收益分红1650元、550元、350元,将分红款如数打到了麻城村脱贫户“一卡通”上。同时,由县乡村振兴局牵头,整合有关单位力量,以此为鉴,对全县69个资产收益项目进行再次清理自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7个。
截至目前,该县巡察机构完成对73个单位党组织的进驻巡察,反馈问题1655个,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委政法委等24个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按照行业标准督促整改问题1541个,开展实地或电话回访613人。(四川省叙永县纪委监委刘传福蒋丽利||责任编辑徐梦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