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近三年来检察机关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4万余件8.9万余人
正义网北京12月9日电(见习记者王冬朱玲)作为检察机关“十大业务”之一,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备受关注,在惩治腐败犯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12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积极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促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新闻发布会,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第三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法律政策适用关。史卫忠向记者晒出了一组数据来反映检察机关反腐败斗争成果——2018年1月至2021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74869件89650人,已提起公诉58122件73488人,其中对82名原省部级干部提起公诉。对48名外逃和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提出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河南省郑州市检察院首次适用缺席审判程序对潜逃境外19年的贪污犯罪嫌疑人程三昌提起公诉。
在工作过程中,检察机关注重加强监检衔接,落实“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据记者了解,2018年4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检联合印发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2019年2月,最高检印发提前介入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规定。2019年12月,新修订施行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也对监检衔接具体程序进一步予以明确。2020年12月,国家监委、最高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对管辖、证据、留置与刑事强制措施、移送起诉等进行全面规范。此外,各地监委、检察院共同会商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从更细的操作层面实现有效衔接、顺畅推进、规范运行。
此外,检察机关还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史卫忠表示,在服务脱贫攻坚方面,最高检组织发布5个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会同最高法等部门制定《关于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的若干规定》,2020年1月至今年10月共依法快速返还1.56亿余元,惠及群众6.1万人。围绕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最高检选编发布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依法办理相关行贿犯罪典型案例;对一些涉及到企业行贿但是符合企业合规有关规定的,开展了企业合规活动。为了更好保障科技创新发展,最高检印发了“检察机关办理涉科研领域犯罪案件”典型案例,指导对科研骨干慎重入罪、慎重起诉、慎用羁押强制措施,对科研设备、资金和技术资料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史卫忠继续介绍称,“在维护金融安全方面,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关于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必须同步审查是否涉嫌洗钱犯罪要求,做好反洗钱以及追赃挽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