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征地补偿核发闹乌龙

日期:11-26
征地补偿款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征地补偿核发闹乌龙

“谢谢你们,剩余的2745元征地补偿款终于到账了!”日前,面对我的电话回访,那坡县德隆乡德隆村内古屯村民颜立方高兴地说。

颜立方口中所指的是高速路征地补偿款,这事发生在两个月前。

“纪委同志,我有问题要反映。”今年9月初的一个早上,我刚到办公室上班后不久,颜立方敲门后急切对我说。

我招呼他坐下,在登记好基本信息后,开始倾听他的诉求,并认真做好记录。

原来,今年新修建了一条百色市至平孟镇的高速公路,在那坡至平孟口岸段征用了颜立方户0.2745亩的旱地和0.0634亩的水田两块地。征地面积补偿标准为旱地38084元/亩,水田40461元/亩。作物补偿标准为青苗油茶10000元/亩。经实地核查,颜立方旱地上种有作物青苗油茶,水田里未种植农作物。

按补偿标准测算,颜立方应获高速路征地补偿和作物补偿为15764.29元,但目前颜立方账户上只收到补偿款13052.23元,剩余的补偿款尚未到账。

“乡里面的工作队和村干部都去现场测量过,也签了补偿协议,现在其他人的补偿款全都到账了,而我的却还没见发放完。”说到这里,颜立方既疑惑又无奈。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我将颜立方的问题详细记录好后,安抚他的情绪,告诉他先回家耐心等待结果,并表示一定会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后第一时间反馈给他。

“一定要认真查清楚,还群众一个真相。”在送走颜立方后,我立即跟乡高速办和村“两委”干部联系,了解并核实相关情况。

经过倒查发现,原来,是村“两委”干部相关负责同志在录入颜立方相关补偿数据时出了乌龙事件:错将原本作物补偿标准为10000元/亩录成为120元/亩,致使颜立方实际应获作物补偿发放错误。

“按120元/亩计算,我们已转给颜立方补偿款32.94元,但他实际应得2745元。”乡高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得知情况后,我及时督促乡高速办重新修改颜立方应获补偿真实数据后及时提交上级审核,并对村“两委”干部相关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谈话,要求他们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投入到乡村振兴各项事业中,更好为群众服务。

最后,颜立方将错发的32.94元作物补偿款退回至乡高速办对公账户,除已收到的征地补偿款外,颜立方实际应得未发的2745元作物补偿款也已到账。(那坡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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