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深化标本兼治

日期:10-28
梧州市

原标题:梧州市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深化标本兼治

5月27日,随着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敲下法槌,梧州市藤县县委原副书记、县长覃仕平受贿一案当庭宣判。当天,梧州市纪委监委组织藤县、万秀区、长洲区、龙圩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共200余人,聆听被告人沉痛的忏悔、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付出的惨痛代价,接受一场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这是梧州市纪委监委立足构建一体推进“三不”,用好“本地案”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的体现。

今年以来,梧州市纪委监委坚持严的主基调,坚持“三不”一体推进,综合运用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等措施,深化标本兼治。

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在减存量、遏增量上积极作为,持续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先后查处了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廖传盛、市妇幼保健院原党委书记罗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陈瑞文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腐败典型案件。同时,查办了人防、医疗、民政和教育系统的职务犯罪窝案82人,实现案件总量、增量、均量“三量齐升”,保持案件查办稳中有进的态势,严惩腐败的震慑效应进一步显现。

据统计,2021年1至9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225件;市县两级查处同级党委管理干部98人,同比增长53.1%;查处各级“一把手”47人,办理留置案件23件,移送检察机关20人,“不敢腐”的震慑力持续增强。

在查处问题、形成震慑的同时,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通过落实“书记在现场”、推行“五必谈”等措施,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今年,全市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56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72.4%,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为打通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堵点,该市纪委监委注重建立健全联动协同机制,建立职责清晰、衔接有序、贯通有力、运转高效的全市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宣传教育、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等融会贯通机制,以制度机制推动“三不”一体推进取得更大实效。

“部分基层派出所没有依法按程序开展群众报案后的侦查工作,个别基层所队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情况突出,个别基层所队内部监督缺失……”不久前,梧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向市公安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所队执法规范监督管理的监察建议》中,指出了基层所队普遍问题和监察对象存在的个性问题。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的同时,注重从查办的案件中发现普遍性问题,特别是紧盯案件背后的责任缺失、监管缺位问题,落实“一案一通报、一案一建议、一案一谈话、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一案一评议”的以案促改“六个一”机制,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该市针对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坚持“查处案件、督促整改、促进治理”一体推进,督促涉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议256个,建立完善制度机制59个。(梧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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