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梧州市把好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关
“易某违纪违法案在定性处理方面适用条规不规范、不准确;钟某违纪违法案审查调查程序不规范;张某违纪违法案管理文书方面目录填写不规范……”今年7月中旬,梧州市纪委办公室发出一份关于市纪委监委机关2021年1月至6月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的通报。这样倒逼办案室提升职务犯罪案件质量的通报已经印发了3期。
从2021年年初开始,梧州市纪委监委以案件质量评查整改为抓手,围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工作要求,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开展“一案一评查”“一案一反馈”“一案一整改”,逐案逐卷解剖过筛,直面问题瑕疵,总结瑕疵案件共性特征,举一反三以评促改,不断提升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今年上半年,在对市本级查办的10件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五个方面具体问题97个,平均得分87.13分。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对产生问题原因进行详细分析,逐一提出整改措施。截至9月底,10件存在问题案件都已全部完成整改。
今年以来,梧州市纪委监委牢牢抓好案件质量这个“牛鼻子”,强化沟通协调、调研评查、业务指导和以案促改,全面提升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质效,推动案件“移得出诉得起”。
日前,梧州市监委在查办一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时,对被处分人是否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提前邀请检察院和法院进行专业论证,提出专业意见,最终取得良好效果。该市法院已对该名职务犯罪人员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
针对办案过程中容易出现和忽视的问题,强化内外联动。对内,积极与案件承办部门会商研判,视情况邀请案件承办人员列席案件审理室室务会议,把“活情况”用实、用准,确保案件处理精准。对外,健全监检会商制度,与梧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研究出台《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提前介入、移送审查起诉、证据审查等方面相互配合制约。建立综合性咨询专家库,实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家咨询论证制,严把案件质量,保证经得起检验,达到纪法效果。
此外,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联合监督检查室对2019年至2021年市县(市、区)两级监委立案调查且已作出一审判决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全面调研,详细分析制约职务犯罪案件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原因,认真研究解决措施,逐一击破难点堵点,确保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质量。
2021年6月9日至11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陈晓媚中午休息时间都是满满的工作安排,藤县的卢某严重违纪违法案,在移交司法机关前仍存在一些证据收集不全、收集固定谋利事项的证据问题,陈晓媚正在紧锣密鼓地与藤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的干部对案件进行“剥丝抽茧”。经过提级审核提出修改意见,该县办案人员在关键环节做了补证,最终,卢某案在2021年6月10日顺利移送审查起诉,于7月23日提起公诉。
全市职务犯罪案件质量参差不齐,县(市、区)级查办案件能力不高不强是“老大难”问题。对此,梧州市纪委监委实行提级把关机制,对县级监委办理的拟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实行包区联动指导,派出“纪法”指导小组,全面阅卷提级审核,及时纠正案件质量问题,确保职务犯罪案件“诉得出、判得下”。截至目前,已提级审核县级职务犯罪案件11件,已提起公诉11件,基层案件质量得到有效把控。
查办案件本身不是目的。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才能有效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梧州市纪委监委对审理中发现单位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制度漏洞等问题,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相关单位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不断强化案件处理的综合效果。今年以来,在审理过程中针对单位多发、易发问题,建议案件承办部门向市直单位、县(市、区)发出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10份,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5次。(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