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崇左:“双+”联合办案模式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今年年初,崇左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在查办市直某局局长虚报发票套取单位资金违纪案时,充分利用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掌握对象所在单位及其工作内容的特点,采取“室+组”联动,迅速研判案件侦办方向,并在案件查办过程时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最终成功查处该局长违纪问题。这是崇左市纪委监委采取“室组”联动办案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
近年来,崇左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室+组”“室+组+地”联动机制,整合优化人才资源,破解审查调查人员力量薄弱、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查办案件面临的协调取证难问题,有效提升监督执纪质效。
为统筹资源,该市纪委监委根据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技能,与各监督检查室共同组成审查调查、财务金融、政策法律等领域专业人才库。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或办理案件时,各组室均可申请从人才库中调遣人员,增强监督和办案力量。
“开展‘室+组’或‘室+组+地’的联合办案,就是我们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和需要,紧紧围绕查办案件这一目标,充分发挥‘室’‘组’‘地’各自特点,既集中统一又分工协作,契合互补,形成合力。”崇左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握指成拳,汇聚监督合力的效果在查办扶绥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陈英违纪违法案中得到体现。该案由该市纪委监委领导统一协调指挥,发挥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实战经验丰富、熟悉纪法政策优势,负责审定审查调查方案、全程把握谈话讯问节奏方向等;发挥派驻司法部门纪检监察组司法程序熟的优势,协助专案组分析难点、打通堵点;发挥当地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政府部门、宣传部门纪检监察组熟悉案发单位政治生态及权力运行特点、掌握被审查调查人具体情况的优势,负责相关证据搜集等,使得原本跨层级、跨系统、跨地域的“室”“组”“地”职能被充分整合调动,案件查办人员抽丝剥茧,最终查实陈英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其弟陈某承揽教育工程项目的证据。
惩处不是目的,教育才是关键。“室+组”“室+组+地”联动监督、联合办案,更重要的是在推动“三不”一体推进方面取得更大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多的治理效能。
2020年以来,崇左市纪委监委通过“室组”联动,共立案查处人防系统腐败问题11起,处分9人。该市第五监督检查室联合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以案促改,督促市住建局修改完善《崇左市人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崇左市人防报建统一审批制度》等制度,促进人民防空地下室应建尽建、应收尽收。该市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联合该市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查处宁明县原残联理事长庞某华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变相发放福利的问题后,督促全市残联系统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戒、警钟长鸣,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精神,深刻反思在工作作风、权力行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排查在廉政方面的风险点,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源头治理。(崇左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