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举行周强分享中国“智慧法院”经验
中新社北京9月24日电(记者张素)第十六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24日以视频方式举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开幕式上致辞时说,要丰富司法合作内涵,坚定支持各国探索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和治理模式,“为上合组织司法合作注入新的活力”。
周强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成员国同舟共济、守望相助,为上海合作组织稳定发展和国际抗疫合作注入了正能量。他还表示,中国法院及时出台司法服务举措,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实现了“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在以视频方式作专题发言时,周强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中国法院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支持各项业务线上办理,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
他和与会各方分享了中国法院智慧法院建设的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其中包括,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诉讼服务网站、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实现诉讼事项一网通办等。
周强表示,中国法院将继续抓住信息化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着力建设以知识为中心、智慧法院大脑为内核、司法数据中台为驱动的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加快建设在线法院,实现诉讼制度体系在信息时代的跨越发展,构建中国特色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当日完成各项议程后,第十六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通过一份联合声明,其中,就国家执行仲裁法院裁决、刑事和刑事诉讼立法、提高司法工作信息化水平、扩大涉青少年案件的司法合作、加强与大众媒体互动、交流贪腐案件审判实践经验、引入协议管辖、应对疫情举措、开展交流研讨和法官培训等方面议题达成共识。
此次会议由吉尔吉斯共和国最高法院主办。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弗拉基米尔·诺罗夫、印度共和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纳吉斯瓦拉·拉奥、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维亚切斯拉夫·米哈伊洛维奇·列别杰夫等人与会。
与会代表称,本次会议对各成员国法院当前面临的重要司法问题进行了富有成效的讨论,凝聚了共识,增进了互信,取得积极成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