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黔南: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了问题,消除了我的顾虑。在今后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枉费组织的信任。”今年7月,贵定县沿山镇纪委采取当面澄清的方式,向乐雍村党支部书记陈光华送达澄清函时,他激动地说道。
今年以来,黔南州纪委监委在做深做实做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上下功夫,通过正向引导、严格程序、审慎落实三项举措不断推动澄清正名工作取得实效,旗帜鲜明地支持干部担当作为。
具体工作中,黔南州纪委监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和制作信访举报宣传活页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公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及渠道,引导举报人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反映问题,通过加大对失实举报澄清正名的宣传和出台《中共黔南州纪委州监委实名举报奖励办法》等,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举报意识。
同时,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在开展澄清正名前,先对拟澄清对象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对象精准。然后按照审批流程严格审核、层层背书。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对需澄清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再由处置检举控告的承办部门调查核实后具体组织实施。今年以来,共对36件拟澄清失实检举控告进行了审核,认定符合澄清条件的11件,已为12名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
为确保工作质效,该州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澄清正名时做到审慎稳妥。承办单位根据具体问题的调查情况,结合被检举控告人的履历、职务影响、工作一贯表现、群众口碑、廉政档案、所在部门行业领域政治生态等情况,综合分析被检举对象其他问题线索情况、所在党组织或单位意见、失实检举控告社会影响等因素,经集体研究评估后提出是否适宜澄清的建议。对适宜澄清的,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4种方式予以澄清;对澄清条件尚不成熟的,暂缓或不予澄清。
“下一步,我们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结合起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探索开展失实举报澄清正名工作的有效举措,理直气壮地为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黔南州纪委州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表示。
(黔南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