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非法倒卖医保药品获刑三年

日期:09-10
医保获刑

原标题:一男子因非法倒卖医保药品获刑三年

正义网上海9月10日电(通讯员王晓丹)近日,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倒卖医保药品的“药贩子”陈某提起公诉。

49岁的陈某,无固定职业。2019年12月,听闻无证经营药品能赚钱,便只身一人前往上海倒卖药品。初来乍到没有“门路”,陈某每天去菜市场蹲点打探消息,逐渐摸清了各类药品的利润后,穿梭在嘈杂的菜场附近,每每看到有阿叔阿婆经过,陈某便主动上前搭讪并询问是否有药卖。久而久之,陈某在“圈子”里有了名气,都知道“他是‘药贩子’”。

2020年4月,陈某逐渐串起了一条非法交易药品的黑色产业链。阿叔阿婆成为他的供药来源,他们去医院挂号,利用自己的病情去不同医院开出处方药,囤到一定数量便以低于医保价的价格转卖给陈某。据陈某供述,他收购的主要是治疗“三高”的药品,这类需求量大,容易出售。

陈某的“事业版图”逐渐扩大后,便将自己租住的房子作为仓库,当药品囤到一定数量后,陈某会加价但还是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不特定买家,双方约定好药品的品种、价格、数量等,由陈某负责运输到交易地点,之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最终,经群众举报,2020年12月,民警将陈某抓捕归案。在陈某的住处民警当场查获涉案药品100余种。经鉴定,查获的涉案药品数量共计9000余盒,价值人民币43万余元。

经查,2019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陈某以牟利为目的,在未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收购多人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的多种药品并对外销售。检察官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无证经营药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9月6日,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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