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车祸获得赔偿后仍不知足再生歪念骗医保获刑
正义网漳州8月24日电(通讯员黄喜祖林智慧)8月13日,福建省东山县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一审判处陈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人民币。
2017年3月15日,陈某某驾驶无牌号三轮电动车与一位驾驶两轮摩托车的男子发生碰撞,导致陈某某受伤及其车辆损坏。经调解,该男子一次性赔偿陈某某3万元。事后,陈某某到医院治疗,谎称伤情为在田里干活所致,由此又骗取农村医保报销款1万余元。
2021年5月8日,陈某某被东山县公安局民警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其骗取医保的事实,并于同日退回全部非法所得。
该案由县公安局移送至东山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该院审理查明,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医疗补偿金1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陈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退回全部非法所得,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由此,检察机关向审判机关提出,对陈某某判处拘役,可以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