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楼市限购升级:家庭落户满3年方可在限购区买第2套住房

日期:08-30
限购落户住房通知开发区

原标题:西安楼市限购升级:家庭落户满3年方可在限购区买第2套住房

8月30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居民家庭在西安市落户满3年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

《通知》提到,将扩大住房限购、限售的范围,即将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纳入限购、限售范围。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西新城高桥街道、马王街道,实施与城六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临潼区、长安区等区域统一的限购、限售等住房销售管理政策。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泾河新城、空港新城、沣西新城钓台街道、大王街道,实施与高陵区、阎良区、鄠邑区、航空基地等区域统一的住房销售管理政策。

此外,在强化住房限购措施方面规定,居民家庭在西安市落户满3年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经批准引进的E类人才已连续缴纳12个月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方可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此次政策对于夫妻离异方面也有所规定。对夫妻离异的,离异前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一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拿地方面,《通知》提出要严格住宅用地的出让。

《通知》规定,参加商品住宅(商住)用地竞买企业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竞买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资金审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购地资金来源进行核查,确保竞买企业购地资金合法合规。优化住宅用地出让方式,严控住宅用地溢价率,不以竞新增配建方式提高实际地价,通过多种方式确定土地出让竞得人。

另外,《通知》还强调要加强房地产金融管理。严格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和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严格审核购房人首付资金来源,防范消费贷、经营贷、信用贷等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引导商业银行等机构综合考虑资产负债结构、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要求、区域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等因素,合理发放住房贷款,切实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方面,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实现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新局面。坚持小户型、低租金的原则,有效扩大住房保障能力,推动实现职住平衡,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

《通知》在最后强调,要按照住建部等八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加强市级部门协同配合,夯实区县、开发区主体责任,聚焦解决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整治,逐步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次西安政策,进一步说明限购政策的全方位升级导向。充分体现了当前政策管控升级、从紧从严的导向。后续对于全国其他城市而言,限购升级的路径也会更加清晰,即体现在区域、本地户籍、人才、离异家庭等领域上。而且除了原有的政策收紧以外,也明确了秩序整顿的工作。此类工作也是近期各类市场参与者等所需要关注的内容。尤其是关于学区房炒作、房企私下乱收费的内容等,其实都会对此类市场秩序产生较大的破坏作用。因此,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将持续,且会成为巩固既有调控政策的一个重要工具。鉴于近期政策进一步趋严,各类市场参与者更是需要合规操作,防止给市场添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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