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从22楼抛下行李箱 涉高空抛物罪被判拘役三个月

日期:08-03
三明市

原标题:女子从22楼抛下行李箱涉高空抛物罪被判拘役三个月

正义网三明8月3日电(通讯员辛苑)近日,福建省三明市首起高空抛物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更某某因危害公共安全,涉嫌高空抛物罪被三明市三元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三明市首例高空抛物案。

据悉,2021年6月6日6时许,被告人更某某与室友因手机借用问题发生口角后,为泄愤,将重达6.3KG的绿色行李箱从其租住小区22楼阳台处扔下,行李箱砸在该幢楼房一楼入户出入口的人行道上。民警到达现场后,通过该幢楼的高空抛物摄像头监控迅速锁定了肇事楼层和房号,随后将涉嫌高空抛物的被告人更某某抓获。

2021年7月2日,三明市三元区检察院以被告人更某某涉嫌高空抛物罪向三明市三元区法院提起公诉。2021年7月19日,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场宣判,被告人更某某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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