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发布

日期:07-27
服务贸易负面清单自由贸易港海南省

原标题:海南自贸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发布

本报7月26日讯(记者邝晓霞)7月26日,商务部正式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这是我国在跨境服务贸易领域公布的第一张负面清单。《负面清单》明确了11类70项特别管理措施,自2021年8月26日起施行。

《负面清单》统一列出国民待遇、市场准入、当地存在、金融服务跨境贸易等方面对于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方式提供服务(通过跨境交付、境外消费、自然人移动模式)的特别管理措施,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地域范围为海南岛全岛。未作特别说明的,仅适用于境外服务提供者向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的市场主体及个人提供服务。《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按照境内外服务及服务提供者待遇一致原则实施管理。

《负面清单》在专业服务、交通服务、金融等领域作出较高水平开放安排,不仅超过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也高于我国已生效的主要自贸协定相应领域开放水平。

《负面清单》还体现了海南特点,在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作出一系列开放安排,如放开外籍游艇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申请引航限制等,有助于加快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合作竞争新优势,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相关报道见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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