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喀什地区:推进四项监督贯通融合形成合力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喀什地委启动第十一轮巡察工作,派出9个巡察组,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提级巡察、“回头看”巡察方式,对21个地直单位及12县市教育局开展巡察工作。
“在推动巡察整改过程中,我们根据职责分工,各有侧重,组织部重点跟踪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等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通过‘三方会审+三方联动’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压紧压实了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助推整改问题落地见效。”该县委组织部参加此次三方会审的负责人介绍。
“第一监督检查室对口联系指导,让我们更好地履行对监管单位的日常监督和调研指导,现在又有巡察组进驻,全面开展政治‘体检’,将大大提高监督实效。”地区纪委监委驻行署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组长陈永才在得知巡察组即将进驻自己的三家综合监督单位后,及时研究调整派驻监督方向。
喀什地区纪委监委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按照“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联动、深度融合”的原则,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的协作机制,让监督力量攥指成拳、形成合力。
在监督融合的过程中,对人员力量进行先行融合。该地区纪委监委注重在实践中发现和培养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干部,每轮巡察工作都按照“混合编组、定期轮换”原则,有计划的抽调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参与巡察工作,与巡察干部协作用力开展巡察工作,做到一次一轮换、一次一授权,通过相互“传帮带”的方式,让巡察监督力量与纪检监察监督力量相融互促。
“通过参加巡察工作,提升了自己发现问题的能力,也举一反三,看到了派驻监督履行职责过程中的一些监管盲区,比如,行署外事办公室是我们的综合监督单位之一,有近三分之二的干部身在外地远离机关,如何对他们开展有效监督,还需要我们多下功夫分析研究。”地区纪委监委驻行署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干部刘翔参加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后看到了自身以往工作的“短板”。
“在落实‘一岗双责’职责方面,仍一定程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抓党建工作落实力度相对薄弱……”地区纪委监委驻行署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如实的向巡察组介绍了三家监管单位政治生态状况、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以及有关举报情况、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等。
“在巡察进驻前,我们就和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了对接,提前对被巡察单位有了基本‘画像’,初步掌握了被巡察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地区纪委委员,地委巡察办主任王立军介绍,巡察组根据了解的情况,制成问题清单,再结合巡察任务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精准监督。巡察进驻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利用常驻优势,会同监督检查室当好“参谋”和“向导”,协助巡察组调查疑难问题,督促被巡察单位主动接受监督,并对巡察中发现的可以立即纠正的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监督,推动立行立改。
与此同时,对巡察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重点关注问题,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强化沟通协作,加大问题的核实力度,提高问题定性的准确度,也为深入挖掘和初步核实问题线索打下基础,提升工作效率。
每轮巡察结束后,地委巡察办对巡察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线索,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喀什地区纪检监察机关线索监督管理统筹协调机制(试行)》,移交地区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管理,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移交给对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优先处理原则,组织力量、高效办理。
合力监督发现问题,还要合力督促问题整改。该纪委监委制定《喀什地区纪委监委机关、地委组织部、地委巡查机构巡察问题整改联席会议机制(试行)》,明确巡察组负责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通过合力督查督促,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立行立改、真改实改。
“建立地委巡察办与地区纪委监委工作联动机制,实现力量上相互支撑、工作上相互补位、结论上相互印证,稳妥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的监督工作格局。”该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探索创新,实现突破,进一步构建覆盖更全、监管更深、触角更广、标准更高、合力更强的监督网络。(喀什地区纪委监委罗领娣|责任编辑黄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