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安局局长: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极度严重罪行 部分罪行可判终身监禁

日期:06-17
香港保安局李家超新闻工作

原标题:香港保安局局长: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极度严重罪行部分罪行可判终身监禁

6月17日,香港特区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添马政府总部会见媒体时详细介绍了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拘捕5名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人员的相关情况。

李家超说,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今日(17日)采取行动,拘捕《苹果日报》出版业务和网上业务有关的三间公司的董事及负责人,被捕人涉嫌串谋通过在《苹果日报》刊登数十篇文章勾结外国势力,呼吁外国对香港特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制裁或敌对行动,危害国家安全。

警方按照法庭手令搜查多个地点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李家超也发出保安局局长冻结财产通知书,冻结这三间公司的罪行相关财产约1800万港元。

李家超强调,第一,警方的调查工作正积极进行,会调查任何人,包括公司内或公司外的人是否参与、协助、教唆或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第二,此次的行动与一般正常新闻工作无关,行动针对的是涉嫌利用新闻工作为工具,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第三,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是极度严重的罪行,部分罪行可判终身监禁。从事任何工作的人都必须守法,包括香港国安法。任何人或公司尝试利用新闻工作作为保护伞或掩护,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特区政府必定会以最严厉的措施依法打击。第四,此次冻结的财产,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相关的财产,是涉嫌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涉嫌犯罪分子财产,是国际公认做法,目的包括防止罪犯从中获得利益,防范罪犯利用其财产继续犯罪,或者继续作出危害。

李家超郑重声明,切勿与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同流合污,与这些罪犯为伍,会付上沉重代价,应该与罪犯切割,以免后悔莫及。(总台记者金东周伟琪)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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