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中院多形式 宣传落实“三个规定”

日期:06-10
海口中院

原标题:海口中院多形式宣传落实“三个规定”

本报6月9日讯(记者高潮)今天,记者从海口中院了解到,海口中院近期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宣传普及力度,呼吁和引导广大法院干警和社会公众从自身做起,切实做到不请托说情、不打探案情、不插手干预案件,以实际行动拉紧“三个规定”这条红线,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连日来,海口中院通过多层面、多角度、多形式广泛宣传“三个规定”,以漫画或图文等生动、趣味形式对“三个规定”的内容进行深入宣传和解读,提高社会公众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专门推出定制版“三个规定”电话彩铃,当拨打海口中院干警办公电话号码,就能听到温馨提示:“您好,这里是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请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说情,不打招呼,不干预案件办理……”据悉,此举既常态化地开展“三个规定”宣传,同时随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或警示。

目前,海口中院已发布《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倡议书》,向社会发出倡议,引导严格遵守“三个规定”的要求。同时组织全院干警开展签名承诺活动,共同建设清正廉洁的法院铁军。

“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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