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车位非残疾人也在用?上海将规范管理八千多个无障碍停车位

日期:04-12

原标题:有车位非残疾人也在用?上海将规范管理八千多个无障碍停车位

近日,《上海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布,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4月1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残联获悉,此次《办法》的制定过程中,通过征集内部意见和公开征集社会意见,共归集意见354条,其中采纳了不少市民的合理意见。比如在无障碍停车位规范管理、无障碍信息传播、残疾人携带辅助犬出行等方面,《办法》中都有所体现。

废旧立新,归集各类意见354条

无障碍环境指的是一个既可通行无阻而又易于接近的理想环境,包括物质环境、信息和交流、获得公共服务的无障碍。无障碍环境是城市发展和进步的重要途径和主要标志,它的适用人群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儿童、伤病患者等。

市残联维权处副处长王海东介绍,上海无障碍环境建设始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的市区主要道路和新建大型建筑中开始同步建设无障碍设施。经过探索实践,1993年颁布实施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对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做出了相应规定,标志着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进入正式轨道。2003年,全国第一部无障碍建设地方性法规——《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的正式发布,使无障碍设施建设进入全面推进的快车道。

201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对照上位法,上海于2003年颁布实施的《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在立法理念和建设标准上滞后,在受众范围和使用需求上狭隘,亟需废旧立新。

2020年,《办法》被列入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正式项目。“通过征集内部意见和公开征集社会意见,共归集各类意见354条,对所有意见进行逐项研究,对合理部分予以吸纳。”王海东透露,在完成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后,最终形成了《办法(草案)》,已于2021年2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定于2021年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对肢体残疾人诉求较强烈的“免费停车”,作出回应

王海东透露,《办法》共七章五十一条,分为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无障碍信息传播与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与2003年的《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相对照,本次规章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2个方面:

一是增加六个章节35个条文。即增设“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无障碍信息传播与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二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参与,三是明确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维护要求,四是促进无障碍信息传播与交流,五是完善无障碍社会服务,六是加强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上海目前有8000多个无障碍停车位,有市民提出无障碍停车位存在管理乱象,比如停在车位上的不是残疾人,市民希望对无障碍停车位进行规范管理,尤其是对经营者进行规定。”王海东透露,对这部分意见,《办法》在制定过程中给予采纳,特别是针对肢体残疾人诉求较为强烈的“免费停车”问题,明确政府出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限时减免停车费用,具体办法由市交通部门会同市公安、价格主管部门和市残联另行制定。

他还提到,有聋人提出遇到一些紧急避险的情况,比如拨打110、120,需要一些文字提示便于知晓。

“在促进无障碍信息传播与交流方面,为了满足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成员的信息传播与交流需求,《办法》一是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与残疾人、老年人相关的公共信息,应当提供语音播报、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二是明确与残疾人、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影视、阅读、网站及移动终端应用、紧急呼叫与热线服务、参与公共活动等方面的无障碍信息交流支持与服务措施,提高其获得感和幸福感。”王海东表示。

此外,相较于2003年的《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此次新颁布的《办法》修改16个条文。

主要体现为:一是对照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对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二是对无障碍硬件设施建设方面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加强可操作性;三是鉴于无障碍环境建设主管部门的多样性,对监督管理方式进一步具体化;四是提高破坏无障碍设施行为的罚款处罚幅度。

残联:今年将重点做好盲道等专项督导

王海东表示,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市政建设、公共交通、信息交流、社会服务等诸多领域,需要建立综合协调议事机制,并明确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做好无障碍环境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办法》中规定“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的重要问题,督促相关任务落实。”

王海东表示,下一步,市残联将建议市政府成立无障碍环境建设与管理联席会议,明确牵头部门,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此外,市残联还将积极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制定上海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规划,并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地方立法,并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工作力度。

王海东说,《办法》中规定“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市民代表等担任督导员,监督无障碍环境的建设和使用情况。”

“我们将采取志愿服务模式,组建上海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志愿服务总队,同时推动建立市、区、街镇三级督导工作网络。同时,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督导信息反馈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有效提升全社会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认同度。”王海东说,2021年,将重点做好盲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专项督导,并持续开展公共场所督导。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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