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务院港澳办:能够维护香港社会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的就是好制度
今天(3月12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国人大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邓中华表示,新的选举委员会除了继续提名并选举产生行政长官以外,还负责选举产生较大比例的立法会议员,以及参与提名全部立法会议员的候选人,这就是我们这次选委会的基本制度。作出这一规定,主要考虑两方面:
一是选委会是由香港社会的不同界别、不同阶层的代表人士组成,他们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由这么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来选举产生立法会的部分议员,参与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提名,有助于突破某个界别、某个地区、某个团体的利益局限性,补充现行制度下功能组别和分区直选代表性的不足,使立法会更好地代表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
二是由选委会选举产生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部分议员,使得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在选民基础上有了共同点,有利于行政和立法的顺畅沟通,有利于巩固基本法所规定的行政主导体制。从实际情况来看,由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立法会的部分议员,这样的做法原来就有,香港市民对这一做法是比较熟悉的,不能说恢复过去的做法就是“倒退”,就不是香港民主政治制度循序渐进的发展。“循序渐进”不能理解为每一次的选举直选成分都一定要增加,只要总的方向和趋势是扩大民主,能更好地维护香港社会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保障香港居民的民主权利和根本福祉,这样的办法就是好办法,这样的制度就是好制度。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