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梧州市精准惩腐打伞推动正本清源
梧州市纪委监委拍摄的严重违纪违法警示录《他们的思想防线缘何溃坝》在全市上下引发强烈震撼。警示录里的朱钢、覃振明、莫奕坚身为党的领导干部,从被“围猎”到甘于被“围猎”,充当坐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最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深刻教训给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当头一喝”。
黑恶势力严重破坏社会生活秩序和经济秩序,影响极其恶劣,其隐藏在背后的“保护伞”为坐大成势提供帮助更是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根据不同领域特点、行业特征、案件性质,梧州市纪委监委分类施策,精准推进惩腐打“伞”和“一案三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7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1人。其中,涉黑涉恶腐败问题39件,“保护伞”问题55件,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不力问题80件。
抓重点精准打击“大伞”
2020年9月,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黎健坤等54名被告人重大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黎健坤等黑恶势力之所以得以发展壮大,关键一点是得到当地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关照”,深挖彻查其中的“保护伞”也是彻底瓦解其黑恶势力的重中之重。
在深挖彻查黎健坤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过程中,梧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政法机关协同联动,在调查与侦办中实现无缝对接,与公安讯问突破调查同步推进,共同参与提审在押涉黑涉恶团伙成员。同时,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蹲点督办,专题召开问题线索分析会研判会,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三逐双审核”,即对涉及人员案件进行逐案过筛、对涉及问题线索逐件排查、对相关人员逐一谈话后,形成报告由业务部门分头审核、班子成员集体审核。通过制定问题线索提级直查制度,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快转快查快办,保证问题线索得到第一时间处置。
在多方共同发力下,很快便完成了梧州市委原委员、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朱钢对黎健坤等人的非法采砂行为放任不顾,纵容黎健坤等人大肆非法开采河砂,致使黎健坤等人逐渐垄断、控制梧州市区河砂价格,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展壮大奠定了经济基础的违纪违法事实认定,并挖出一批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据统计,截至2020年12月,黎健坤案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24件24人,其中处级干部7人。
针对干扰多、阻力大、疑难复杂的大案要案,梧州市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实行“双专班”办案模式,将扫黑除恶和“惩腐打伞”一体推进。通过综合运用“信息全共享”、挂牌督办、上提一级、下管一级、跨区联动、交叉办案等措施,“点对点”深挖、“肩并肩”彻查与黑恶势力同流合污的“保护伞”,做到见黑见恶必见“伞”。2018年以来,梧州市围绕黎健坤、张树辉、欧杰雄、梁庆等6个涉黑涉恶大案要案,共查处案件80件。其中,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9件,“保护伞”问题26件,工作推进不力问题35件。
盯关键精准问责“庸伞”
“彻查清楚相关责任人责任,从另一方面也是给‘ 9·11’采砂船事件一个交代。”岑溪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说道。
事情还得从梧州市成功打掉欧杰雄为首的重大黑社会性质团伙案说起。
公安机关在查处欧杰雄犯罪集团在一起非法盗采砂矿案件中发生1人死亡安全事故时,相关职能部门反复推诿,影响了案件查处。对此,梧州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与岑溪市纪委监委组成联合调查组迅速开展调查。
原来,由欧杰雄等人操控的岑溪市某公司非法转包分包波塘镇七标段河道采砂权,非法转包的某砂场在没有取得内河船舶航运证、内河检验证的情况下,违规雇请同样没有办理内河船员证的许某和庞某,在一个河段进行非法采砂作业时,将撑竹排过河的覃某撞翻,致其溺水身亡。
而在此事件中,岑溪市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等职能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虽与其黑恶事件无直接交集,但没有及时发现和查处其中的违法行为,对采砂、运砂船舶管理不到位,没有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工作失职渎职也要追究责任。
2020年3月底,岑溪市水利局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谭某、工作人员梁某,岑溪市应急管理局执行股的黄某,岑溪市交通运输局的梁某,原岑溪市水政管理大队副局长覃某均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岑溪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所原所长李某受到了政务警告处分。4月初,相关职能部门党委(党组)也对分管涉及工作的负责人进行了通报批评。最终仅欧杰雄案便倒查了党员领导干部22名。
2018年以来,梧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追责问责,坚持“一案三查”,既查“保护伞”“关系网”的直接责任,又倒查当地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紧盯“一条主线、三条支线”:抓住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坐大成势的过程和原因这条主线,沿党委、政府,政法机关,职能部门三条支线,严肃倒查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政法系统人员有案不查、有案不诉、降格处理等问题,职能部门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等失职失责问题,通过精准运用问责利器,打掉尸位素餐、坐视黑恶势力坐大泛滥“庸伞”。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不力问题80件,问责干部80人,为扫黑除恶夺取全面胜利提供有力保障。
治要害推动正本清源
2020年3月18日,梧州市政府印发实施《梧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加强对该市辖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这份规范性文件出台,源于该市纪委监委制发的一份监察建议书。
近年来,梧州市纪委监委紧盯公安机关侦破的“砂霸”案件,共查处“砂霸”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案件27件。其中,该市水利局前后三任局长被查处,河道政治生态一度遭到了严重破坏。水利系统系列腐败案后,梧州市纪委监委向该市水利局党组发出整改建议书,整治该局系列腐败案背后存在的“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局党政班子组织打击非法盗采专项工作不力”等“病灶”。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该局党组落实以案促改“专人盯、专人抓、专人管”开展整改,从河砂开采审批监管、打击非法盗采河砂专项工作、水利工程项目建设、抗洪抢险物资采购等方面,针对系列腐败案暴露出来的廉政风险隐患,明确15项整改措施,并逐项整改完成。梧州市水利局还牵头起草《梧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治理河道采砂乱象,还河道一股清流。
梧州市纪委监委坚持边打边建,一手抓打“伞”破“网”,一手抓行业清源和建章立制,围绕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实行“五个一”以案促改机制。其次,将典型系统性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拍摄成警示教育片,持续扩大震慑影响力,用好“两书一涵”有力武器,向涉案单位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和督办函,督促涉案单位查根溯源,开展以案促改,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正本清源。2018年以来,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发出监察建议书22份,召开警示教育活动385次,督促涉案单位建立长效机制48项。(梧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