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圆满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指标

日期:01-07
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银川市

原标题:银川市圆满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指标

按照自治区“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标准,银川市优良天数比例应达到81.7%,PM2.5年均浓度应达到36ug/m3,PM10年均浓度应达到81ug/m3。2020年,我市优良天数比例82.2%,PM2.5年均浓度36ug/m3,PM10年均浓度72ug/m3,完成了考核指标。此前四年均完成了考核指标,因此,我市圆满完成“十三五”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指标。

“十三五”期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将大气污染防治摆在突出位置,全力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显著改善。五年来,我市高耸的烟囱相继拔除,高标准清洁煤配送中心陆续建成,“东热西送”集中供热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搬迁梯次推进,“散乱污”企业实现动态清零,秸秆禁烧持续高压监管,柴油货车治理不断深化,臭氧攻坚成效明显,扬尘治理保持常态管控。

下一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仍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持续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向管理手段精细化、治理措施科学化、结构调整纵深化、能源供应清洁化方面发展,把绿色发展的路子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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