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日期:01-05
巴州巡察

原标题:巴州: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巴州: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你作为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政治站位不高,对巡察整改工作抓落实不够,存在官僚主义;部分整改有应付现象,存在形式主义。”近日,和硕县第一巡察组来到该县财政局,就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直言不讳地指出被巡察单位整改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巴州紧紧扭住“责任”二字,明确职责、细化分工,通过强化监督检查、抓好察改贯通、深化成果运用、完善常态化机制等多举措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扎实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巡察能否取得实效,整改落实是关键。为推动巡察发现问题真改实改,巴州纪委监委开设问题线索督办“直通车”,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办”的原则,及时跟进移交线索查办处置,从实从快办理线索,立查立办形成震慑,确保问题线索处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通过开展案件质量“回头看”,对巡察移交审结案件逐案“过筛子”,全面查找存在问题,综合分析症结,及时督促整改。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巴州建立巡察整改责任制,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履职尽责、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被巡察党组织围绕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分工,书记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当好主角、担起主责;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并在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大会上对分管领域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切实把责任扛稳、抓牢、做实。

各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整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制发《巡察整改督察反馈单》,博湖县对号列出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形成巡察整改专项督察报告,根据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量体裁衣”,从责任是否压实,措施是否有力,整改是否到位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把巡察整改成效作为确定巡察“回头看”对象的重要依据,若羌县将巡察意见抄送至县纪委监委,由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反馈给被巡察单位,强化巡察监督和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的协作配合,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

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督查组,采取听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与干部群众谈话、核查整改台账、现场查看等多种方式,且末县对照问题清单逐条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实行“销号”管理,杜绝“一巡了之”“侥幸过关”“平安着陆”等消极现象发生,确保群众关心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截至目前,全州巡察移交问题线索3866件,办结2792件,办结率72%,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70余场次,采取调查核实、函询提醒、专项督办等方式办结巡察意见建议110条。(巴州纪委监委吕金歌|责任编辑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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