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澄清不实检举控告 让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

日期:12-16
来安党员干部

原标题:来安:澄清不实检举控告让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

“调查中未发现村书记付某某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此举报为失实举报……”前不久,在来安县新安镇姜湖村会议室召开了一场特别的“双公开”会议。

随着这场会议的召开,笼罩在付某某心头的阴霾一扫而光,“感谢组织的关心和信任,现在整个人都轻松了,压在心里的包袱也卸下了,做事也有干劲了……”

原来,有人匿名反映付某某违规为亲属办理低保。查办了结后,县纪委依然收到相关问题举报。为让群众明白,也还干部清白,该县纪委监委将公开澄清作为失实检举控告了结的重要环节,进行公开反馈,说明事实。在公开反馈过程中,调查人员还向在场的党员、群众展示调查过程和证据材料,及时澄清还原事实。

“这样的活动形式很好,我听得明明白白,以后大家再有议论的,我一定向大家解释清楚。”澄清效果怎么样,群众说了算。反馈结束后,群众代表现场质询,被反映人针对性作出解释说明,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现场还发放《满意度测评表》,由参会人员对反馈和答询情况进行评价,签署公开评议意见。在场36名与会党员、群众参与投票,对信访调查结果,满意率达到97%。

据悉,为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认定准确,推进不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一方面快查快处快结,尽量减少信访举报对党员干部的影响;另一方面严格程序、认真履行审批手续,分级负责、谁核实谁澄清。根据反映问题内容和查处情况,合理确定方式方法和范围,公开调查结果,说明事实真相,消除不实举报和诬告陷害的负面影响,给党员干部服下担当尽责的“定心丸”。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作“失实了结”处置检举控告共67件,采取会议、当面、通报、书面等方式,对8件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

“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侧重对事的澄清,只是表明该党员干部在被反映具体事项上没有问题,而不是对干部本人进行背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这对被举报党员干部来说也是一种提醒和教育,促使他们今后更加严格自律、廉洁用权。(滁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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