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副巡视员受贿2.29亿!这个系统已有多人落马
12月15日,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副巡视员宋建基受贿一案,在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尽管在此之前,这名副厅级干部落马被查的消息,并未得到公开报道,但是,他在庭审上被指控的受贿金额却大得惊人,让我们看到了一起案值上亿的腐败巨案。
作为一起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银监系统的腐败案件,该案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1995年至2017年,被告人宋建基在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分行综合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处长、内蒙古银监局正处级干部、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副巡视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行政许可、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贷款展期、利息减免和入股村镇银行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下属、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请托人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229204969.22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相关指控,被告人宋建基在庭上供认不讳,表示认罪认罚,对涉案事实均无异议。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不久之前,宋建基长期任职的单位——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刚刚经历过一场大规模的“反腐风暴”。近一年多来,除了此前未获公开报道的宋建基以外,已经有至少5名正在或曾在内蒙古银监系统任职的官员先后被查。
其中最近被查的,是已经退休5年的内蒙古金融系统高官、曾任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一把手”的薛纪宁。今年6月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薛纪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薛纪宁今年65岁,被查时已退休5年。他曾在央行稽核司、监管一司等部门任职多年,银行系统监察经验丰富。尤其是2007年8月至2014年4月,他担任中国银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监管内蒙古各大银行机构。早其一天落马的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翎,就是在其监管之下。
事实,早在薛纪宁落马之前,自2019年11月开始,银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就有刘金明、贾奇珍这两名党委委员先后被查。除此之外,内蒙古银保监局原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监管处处长柴宝玉,原包头市银监分局局长、后任山西银保监局原纪委书记的于岚也都于之后相继被查。
内蒙古银监系统缘何“地震”?据财新网报道,这可能与之前震惊中国金融界的“包商银行案”有关。据报道,这些涉事落马官员,最主要的交集就是包商银行。其中,在刘金明被“双开”时,官方通报专门提到,他“对有关被监管机构野蛮扩张大肆放水,助推金融风险”;“违规入股银行机构谋利,为被监管机构和有关人员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破坏监管队伍风气、监管机构政治生态,造成队伍管理、业务监管“双失守”。其中提到的“野蛮扩张大肆放水”的被监管单位,正是出了大问题的包商银行。
就在薛纪宁被查后,今年6月4日至6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4则专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虞云和李艳茹的视频。其中,虞云谈到了刘金明等案中暴露出的监管失守问题。他表示: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金融监管干部作为金融秩序、金融安全的守门人,却背离了监管初衷,弃守监管职责,甘于被“围猎”,甚至乐于当“内鬼”。
针对内蒙古银监系统的案件,李艳茹表示:驻会纪检监察组紧盯包商银行重大风险背后的监管失守和利益输送。“除了严查了刘金明、贾奇珍等人腐败案件,该局数十名干部还主动找到组织讲清问题。”
银监系统身为金融领域相当重要的监管机构,一旦出现知法犯法的“内鬼”,后果相当严重。对此,有关部门还需大力严查。只有让这些“金融内鬼”付出沉重代价,才能阻止此类腐败案件继续发生,有力维护资本市场的金融秩序。
资料来源:呼和浩特中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财新网等
编撰/杨鑫宇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