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视障考生申请盲文试卷被拒,陕师大心理学院:不具备条件提供便利
新京报讯(记者吴淋姝王艺)24岁的视力障碍学生吴潇在报考陕西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研究生时,向校方申请盲文试卷被拒,并被告知学院“不具备条件提供便利”。
陕师大心理学院院长杨剑峰24日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学院目前下设的研究方向没有一个适合吴潇。中国盲人协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已将此事转交中国残联,“希望可以联系到学校,能妥善沟通处理此事。”
吴潇收到的答复。受访者供图
学院:下设研究方向没有一个适合她
10月24日,吴潇告诉新京报记者,她是一名全盲视障人士,2017年,作为陕西省首位视障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超过当年陕西二本分数线被南京特殊教育示范学院录取,现就读于该校应用心理学专业。
目前,吴潇在准备12月份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她表示,自己报考的陕师大心理学院的发展与教育心理学专业(学校心理咨询与辅导方向),专业课为学校自主命题,因此需要学校提供盲文试卷。
吴潇提到,之所以想报考陕师大,是因为她在12岁时,曾跟随盲校去往陕师大参观,“当时觉得这个学校特别好。”
为申请盲文试卷,自9月15日起,吴潇多次致电陕师大研招办、心理学院。10月16日,吴潇得到心理学院答复,称申请被拒。
10月22日,陕师大心理学院相关负责人短信告知吴潇,学院已就其提出的申请经过党政联席会决议,称目前学院各专业没有适合其特殊情况的研究方向,“不具备条件提供便利。”
10月24日,新京报记者就此事询问陕师大心理学院院长杨剑峰,他表示,针对视觉异常的考生,教育部有相关文件对此类考生的报考作出限制,“我们这些专业、下设的研究方向,没有一个能适合她(吴潇)的。要是把她招上来了之后,我们就得降低研究生的要求。”
对此,吴潇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如果到最后我的成绩不是很理想的话,可能就会有一些声音跟我讲,视障学生参加考试也没有考上,还要浪费这么多社会资源。”但她认为,能否参加考试与能否考上不能混为一谈。
新京报记者通过查询教育部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发现,其中提到,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指导意见》同时规定,高等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但不得以不具备办学条件或不符合培养要求为由,拒收确能进行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
吴潇的报考信息。受访者供图
律师:考生身体状况应由体检程序认定,在复试阶段进行
10月26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郭锐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陕师大此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同时,从法律层面来看,上述《指导意见》其实仅是规定,“连行政规章都算不上,客观地讲,它(部分限制盲人的体检标准)是应该被清理,但目前还没有完成清理。我们国家保障残疾人权利,处在一个过程中间,所以这几年我们在不断地修订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
10月29日,四川卓宇律师事务所万淼焱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都有明文规定,学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残疾学生。
此外,万淼焱提到,考生是否符合招生的身体要求,按照招生工作的程序应由体检程序来认定,体检工作应当在复试阶段进行,校方也无权要求考生事先进行体检后再报名。
10月27日,中国盲人协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已将此事转交中国残联,“希望可以联系到学校,能妥善沟通处理此事。”
编辑刘倩
校对卢茜